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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框架协议签订
发布日期:2017-12-08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2017年12月8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惠风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会按排,市国资委主任刘月冬向媒体通报了常州市全面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框架协议签订的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今年5月11日,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在常召开了苏南片工作推进会,明确今年年底前全省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的达到70%,其中供电设施分离移交达到80%。市国资委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常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29日以常政办发(2017)111号文件下发。经过调查统计,常州市共涉及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企业4户(主要是部省属企业,未发现市属国有企业需要分离移交的事项),分别是上海铁路局常州站、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上海宝钢集团常州冶金机械厂和常州监狱。截止目前,4户企业全部与常州市政府签订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此项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定举措,明职责,确保“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专项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担任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

2.明确目标要求。分离移交工作按照分离、改造、移交的步骤实施。明确由企业具体负责分离改造移交工作,维修改造分户设表、按户收费,改造完成后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施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3.严格规范移交程序。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所涉及的资产(主要包括变压器、水、电、气表、管道设施等),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实行无偿划转。接收单位为非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移交。物业管理的移交,根据各家属区实际,可由政府与企业协商指定,也可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4.明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及人员安置。移交前,移交资产产生的费用、风险、争议、担保、抵押、赔偿、负债等均由移交企业承担;如果移交企业不能承担的,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在物业管理移交前,各移交企业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清理补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及时移交属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机构。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5.明确经费保障。分离移交改造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对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补助100%。省属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省级财政补助50%,移交企业承担50%。

(二)摸底数,抓落实,大力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1.加强调查摸底。2017年5月份以来,根据省委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的指示精神,市国资委牵头组织市房管局、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与4户移交企业积极对接磋商,深入现场调查,切实摸清底数。经初步统计,共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3007户21.17万平方米,其中:

上海铁路局常州站主要涉及物业改造移交,共14个区域分布于4个辖区共636户3.24万平方米,涉及改造经费1678万元。

常州监狱主要涉及供水、供气及物业移交,分布金坛和溧阳两地,共有5个区域1177户约10万平方米。

上海宝钢集团常州冶金机械厂主要涉及供水、供电及物业移交,共1118户7.2万平方米。

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主要涉及供电、供水移交,共76户7300平方米,经测算优化后的供电、供水改造费用约150万元。

2.积极协调推进。常州市国资委积极协调市房管局、市供电公司和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与4户企业进行了框架协议签订前的友好磋商,每户企业单独召开座谈会,多次进行现场办公,于6月29日、7月26日、9月22日,12月5日市政府分别与上海铁路局、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常州监狱和上海宝钢集团常州冶金机械厂签订了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督促4户企业按照签订的框架协议的要求确定改造具体移交方案,确保资金到位即可动工,加快改造进度,争取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造移交,并进行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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