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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

发布日期:2018-03-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3月15日上午召开。市领导李小平、许峥出席会议。
  按照省相关规定,“消费者协会”,名称都将调整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在原有的8项公益职责基础上,又新增6项公益职责,包括宣传引导、参加价格听证、消费调查、约谈经营者、披露投诉提请征信、引导行业自律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消保委章程》,选举产生市消保委第一届全委会常务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担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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