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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州市强化环境执法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7-12-15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2017年常州市强化环境执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吴琪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龙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主 持 人:陈结平  中共常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记者席

陈结平  中共常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吴琪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结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 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常州市2017年全市环境执法情况”,今天上午,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市环保局局长吴琪明先生、副局长张龙先生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下面请吴局长介绍情况。

【吴琪明】: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2017年,我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贯彻法治环保理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发布会安排,我向媒体朋友们通报我市2017年全市环境执法情况。

一、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83起,同比2015年(1056起)、2016年(1311起)分别上升36.3%和17.2%;处罚金额逾8000万元。环境执法力度逐年加大,全面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实施查封扣押125件、按日计罚11件、限产停产119件、移送行政拘留52件,移送司法46件。

二、着力化解突出环境问题

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统一部署,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多项环保专项行动,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协调推进,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如:积极参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从全市环保系统抽调“精兵强将”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强化督查工作。其中,对沧州任丘市和泊头市的督查工作获得当期综合评价第一名,环保部专门发函给省政府进行通报表扬。

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严格按照环保部“一个饮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编制了《长江魏村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联合新北区政府和市水利、建设、交通、海事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加强水源地日常巡查和监管,截至目前,长江魏村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已顺利完成,进一步保障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行动。5-10月,我市组织开展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行动,采取辖市区自查、交叉检查和苏南5市交叉检查、省级督查的方式进行,共计出动检查人员9299人次,检查企业2941家,实施行政处罚518家,移送公安25家,有力保障了太湖安全度夏。

组织开展电镀、印染、化工三大行业专项执法行动。4-10月,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对全市73家电镀企业、213家印染企业及集中式印染污水处理厂、97家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辖市区自查和市、区专项联合执法的形式,进一步摸清企业废气、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及存在问题,倒逼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对重点企业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抽调人员参加全省大气污染防控交叉检查。

砖瓦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对全市48家砖瓦生产企业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取缔、关闭21家,停产14家,其余13家完成整治。

三、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一是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每季度结束前在“两库一平台”抽取下一季度双随机名单,名单一经确定即不变更并做到严格保密。作为移动执法平台的一个功能,抽取的双随机单位进入任务管理,随机分配至现场检查人员,检查结束后把检查情况和“一企一档”同步至移动执法平台。每季度结束后将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局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按照“谁首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案件主办人对现场检查取得的证据、调查的案情、提出的处罚建议等形成案卷;法制部门对案卷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建议;通过召开案审会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证据的关联性、违法事实认定的准确性、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处罚裁量的适当性进行集体审议;通过层层严密把关,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研发新一代移动执法软件。按照“执法监管频次量化、任务细化、过程痕迹化、结果报告制度化”的要求,研发新一代移动执法软件,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围绕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现场执法取证要求,实现环境执法“八步走”的模板流程(定位签到、亮证告知、信息核实、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打印签名、电子归档、任务完成),打造常州智慧环境执法平台。

四、解决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

按照《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各项工作,健全市、区、镇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三级网格全面巡查、二级以上网格“双随机”抽查和执法的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建成。就地、及时化解初信初访。我市、区两级环保局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时间表,并第一时间在媒体上公布,同时针对群众前期反映较多的环境信访问题提前进行约访,通过接访和约访,及时就地化解了一批苗头性、隐患性环境矛盾纠纷,有效地缓解了环境信访总量及越级信访压力。

在今年人社部、环保部组织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中,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已通过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已完成公示。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陈结平】:谢谢吴局长的介绍!现在请张龙副局长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张龙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龙】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现在由我来发布一下今年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1、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按日连续处罚案

2017年6月16日,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有粉尘产生,该公司厂界南面、西面、北面建设有防尘隔音围挡,但厂界东侧没有建设防尘隔音围挡,不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物的排放,溧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17年7月11日,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违法行为仍未改正到位。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罚款基数5万元,计罚天数4天,罚款总额20万元。

2、常州市光辉电镀有限公司污水超标排放停产整治案。

2017年3月12日,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常州市光辉电镀有限公司现场采样监测,发现该单位污水排放口外排水中pH为9.20,不符合GB 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排放限值。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并责令该单位限制生产一个月。2017年7月12日,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进行后督查和对限制生产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场采样监测,发现该单位污水排放口总磷浓度为40.3mg/L,超过DB32/T 1072-2007《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3中排放限值。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单位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

3、常州市纬帝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限制生产案

2017年8月15日,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对常州市纬帝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单位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发现该单位臭气浓度周界外最大值超出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出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臭气浓度超出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制生产一个月,并处罚款10万元。

4、常州三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废水行政拘留案

2017年4月18日,钟楼区环境保护局对常州三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将产生的工业废水通过临时水泵和管路排入附近祝塘河。经监测,通过临时管路排放的废水中总磷浓度为1.52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钟楼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钟楼区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5、赵建康个人作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移送司法案

2017年8月23日,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安徽人赵建康租用奔牛九里厂房进行跨省收集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该个人作坊破碎生产线正在对沾有油污的铁桶盖进行破碎加工,厂区东侧露天堆放有大量沾有油污的铁桶盖、铁皮以及废油漆桶(属危险废物)约350吨,该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新北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将该案移送新北区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抄送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为追溯上游危险废物处置产业链,新北区环保部门首次与公安部门以专案组进驻模式全面展开调查。

6、常州市金坛区华宏机械有限公司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废水查封扣押、行政拘留案

2017年6月16日,金坛区环境保护局对常州市金坛区华宏机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将雨水管网清理出的内约200公斤油水混合物通过水泵抽至吨桶内后,由王正洪驾驶叉车将装有油水混合物的吨桶运至厂区南大门处,并用塑料软管将吨桶内油水混合物直接排入雨水井内。经监测:外排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61mg/L、总磷浓度为1.16mg/L、石油类浓度为89.2mg/L,均不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一级标准的规定。金坛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当事人排污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处以罚款8万元,责令立即改正,并将责任人移送金坛区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7、溧阳市兴澄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查封扣押、行政拘留案

2017年10月10日,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溧阳市兴澄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石灰窑生产项目生产,生产过程中有扬尘、废气和噪音产生,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设施开启,但脱硫循环设施没有启动电源导致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溧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单位涉案的相关产污设施、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其改正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将责任人移送溧阳市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8、常州泽洋电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移送拘留案

2017年8月14日,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对常州泽洋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铝电解电容器项目正在生产,清洗工段清洗废水未进入与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直接经厂区管道通过厂南侧排放口向外排放,最终排入厂区排水管道排放。经监测,上述落水管道内排放的废水中水污染物浓度化学需氧量浓度1100mg/L、氨氮浓度23.9mg/L、总磷浓度15.3 mg/L,超过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同时检查还发现该单位铝电解电容器项目含浸工段正在生产,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武进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单位涉案的产污设施、设备实施查封,责令停产整治,处以10.0273万元的罚款,并将责任人移送武进区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9、薛晓东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移送拘留案

2017年9月1日,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对薛晓东从事的金属表面处理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在生产过程中的清洗工段有清洗废水产生,清洗槽正有水汇集至车间北侧墙底部的一个洞,再通过PVC管道流至车间北侧窨井内。经监测,车间北侧窨井内上方PVC管道排放水污染物浓度pH值12.47(无量纲),超过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规定的pH值6-9(无量纲)的一级标准。武进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作坊涉案的相关产污设施、设备实施查封,责令停产整治,处以罚款10万元,并将责任人移送武进区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10、春江镇合兴工业园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案

“散乱污”企业向来是环境整治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为积极推进新北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263”曝光情况,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对集中式“散乱污”点源开展严肃查处。其中:2017年8月20日,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对合兴工业园及青城言建刚厂房内10家“散乱污”作坊进行集中查处,涉及项目手续、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115.75万元,并对谢斌作坊排放有毒污染物(含铜32.2mg/l废水)的行为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自此全面打响“散乱污”专项整治攻坚战,刮起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环保风暴”。

【陈结平】:现在请记者朋友提问。

现代快报记者现场提问

【现代快报】:张局长,您能否给我们讲一下今年我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对企业有哪些影响呢?

【张龙】:我局每年都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今年在此基础上还实施每月动态评定。今年我们进一步扩大了参评企业范围,由去年2684家增加到2772家。于今年6月16日公布了评价结果,今年有1354家企业被评为绿色等级,1242家企业为蓝色,114家企业被评为黄色等级,还有46家企业被评为红色、16家企业被评为黑色,其中红、黑两个等级的企业占比达到2.2%。

2015年,我们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建立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环保信用信息与人民银行及银监会实现共享,一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及时了解授信客户的环保信息,对环境行为违法企业实施信贷控制,避免因企业环境行为违法导致银行授信风险的加大;另一方面,通过银行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将企业的授信条件与国家环保政策相结合,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和国家环保政策的落实。目前又与省级差别电价的试行挂钩,对评为红色、黑色的企业还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和0.1元,延续并加深了对于失信违法者的联合惩戒措施。

可以说,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我们建立起了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有效地督促了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常州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日报】:通过刚才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今年以来环保执法的力度很大,那么请问张局长,我们常州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呢?

【张龙】:我市的两法衔接工作起步还是比较早的,2012年11月,我局会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成立了全国首家“环保联动执法中心”,明确环境保护执法联动相应程序和等级,构建环境污染案件行政、民事、刑事处理三级响应机制。联合出台了《常州市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试行办法》,近年来,也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与司法机关就环境污染刑事证据标准、取证程序、定罪标准达成共识。

今年,我们积极推进环境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构以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联动,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线索调查、移送、起诉、执行“一条龙”的办案流程,重点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环保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由调查取证进一步前移到了案件线索摸排上。一旦发现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系,商讨联动执法方案,对于存在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精准打击,严肃查办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违法案件。今年截至目前已有46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同比去年同期(24件)增加了91.7%,进一步体现了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在刚刚通报的全市下半年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中也有涉及。

中吴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吴网】:我们知道目前环保执法条线正面临机构改革,请问张局长,明年我们在环境执法方面会有哪些举措?

【张龙】:目前我市的环保机构改革已经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环境执法机构改革,牢固树立全市环境执法“一盘棋”理念,从机制体制上理顺市、区两级执法机构关系。围绕执法力量“下沉、加强、协同”的要求,夯实乡镇一级网格化巡查监管的基础。

主要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执法行动,如:重点行业达标整治专项行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太湖水安全度夏专项执法行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环境信访大突破大化解专项行动和环境隐患清理专项行动等。

【陈结平】: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也欢迎大家在会后继续就关注的问题与有关领导进一步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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