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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常州市就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7-04-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苏政发[2017]33号《省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的意见》,推动我市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4月18日,我市就“措施”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发改、经信等部门意见。

市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副秘书长周庆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商务部门。商务部门要抓紧做好“措施”的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审议,争取“措施”尽早落地实施。

会议由政府副秘书长周庆主持,市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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