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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公布

发布日期:2021-08-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专项督察组)于2021年5月17日至6月5日对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常州经开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根据督察情况形成《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8月25日,专项督察组召开常州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情况反馈会,向常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反馈了督察工作具体情况和督察意见。《督察报告》指出,常州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不够坚决

思想认识没有到位。常州经开区对“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认识停留在表面,没有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进绿色发展不力,常州经开区经济发展考核指标跃居全省第一,但绿色生态、集约协调两项指标在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排名靠后。考核指标导向不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占比过低,绿色发展考核导向作用严重虚化弱化。执行太湖条例不严,对部分涉磷的“零排放”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不严,工业总磷排放量不降反升。落实减污降碳不实,落实煤炭消费总量压减、推进非电行业减煤“打折扣”,煤炭消费总量不减反增。

产业发展没有规划。常州经开区未按要求编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也未重新开展区域规划环评,致使高污染、高能耗和低端制造等产业一直处于“失管失控失衡”状态,严重挤压高质量产业、高端制造业的发展空间。化工行业淘汰不到位,在现状和发展规划中均无化工园区的情况下,常州经开区仍保留大量的工艺设备老旧、生产方式粗放、治理效率低下化工生产企业。重污染产业无序发展,印染、电镀、铝氧化等重污染产业与发展战略规划主导方向不符,部分企业通过生产线挂靠、承租,变成厂中厂、厂中园,“越整规模越大、排污越多”。产业空间布局不集聚,常州经开区土地资源短缺,土地开发强度大,辖区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难以实现共建共享,严重制约高质量发展转型步伐。

传统产业没有升级。一些企业层次低、效益差、实力弱,不愿在工艺装备升级、产品创新研发、环境保护治理方面过多投入,尚未实现实质性的转型升级。地板行业整治提升存在“漏洞”,地板行业作为常州经开区主导支柱产业,但环境治理水平与其“绿色家居”的产业定位严重不匹配,存在较多环境问题。钢管酸洗行业整治提升不彻底,钢管酸洗废水成分复杂,部分企业打着“零排放”的幌子,长期违法排污。铸造行业转型升级不到位,部分无手续、使用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未按要求淘汰到位,部分企业大气污染问题突出。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常州经开区对污水管网建设不重视,配套管网建设长期滞后,部分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部分区域管网串管、破损、堵塞、标高不一致等问题突出,造成污水直排、溢排河道现象突出。工业企业接管排污监测监控体系缺失,部分企业非法接管、超标接管问题突出。

上级交办问题表面整改。三山港区域水环境污染问题被省、市多次交办,2020年底地方自报已完成整改,督察发现该区域水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随机抽查中央、省环保督察和攻坚平台等上级交办信访件,发现仍有问题未整改到位或出现新的环境问题。

支流支浜消劣工作不力。常州经开区对支流支浜消劣工作不重视、不敏感,制定汛期防范水质下降应对方案走过场,未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推进分布式污水处理、移动应急污水处理、导流至就近污水处理厂等消劣措施进展缓慢。

大气治理项目进展缓慢。燃气轮机组深度脱硝工程进展滞后,对国控大气站点氮氧化物浓度造成直接影响。钢铁制造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不符合要求,评估监测工作滞后。橡胶和塑料制品企业VOCs集群综合治理未按期完成。工业炉窑和天然气锅炉底数不清,污染防治情况不明。

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常州经开区对关闭化工企业场地风险管控不到位,已关闭的化工企业场地调查进展缓慢,少数遗留场地在未开展场地调查的情况下被重新开发利用;部分关闭化工企业场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工艺简单,在接纳大量工业废水后,处理工艺和应急能力亟须提升。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压紧压实

环保制度执行不严格。常州经开区河长制流于形式,河长认河、巡河、治河、护河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点位长制执行不严格,国控站点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不到位。网格化监管流于形式。镇、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未建立健全,“散乱污”反弹回潮问题突出,个别乡镇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应付督察。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工作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未压紧压实,落实政策法规打折扣、搞变通,导致一些突出问题久拖不决。

专项督察组要求,常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摒弃“重发展轻保护”的错误认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实施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水环境污染问题,加大涉磷企业和支流支浜整治力度,加强源头替代、产业集群治理和施工扬尘管控,强化关闭企业的防控,严禁“散乱污”企业反弹回潮,加大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根据要求,常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应于督察意见反馈后20个工作日内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督察报告》将分别在江苏生态环境厅和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全文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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