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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推进派驻纪检机构改革

发布日期:2017-09-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派驻监督全覆盖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纪检体制改革。9月1日,常州武进区召开大会对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对新成立的派驻(出)纪检机构授牌。区领导史志军、叶明华、华飞、徐萍参加会议。
  7月18日,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武进区成立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分别为驻市公安局武进分局(610办)纪检组、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和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组;成立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同时撤销28个区级机关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成立1个派出机构,为区级机关纪工委。区纪委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区纪委负责。
  派驻机构的主要任务:一是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督促驻在部门建立与派驻机构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以及与主体责任联络员的定期沟通等。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区纪委及时报告。
  二是经区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违犯党纪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三是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是承办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副市长、区委书记史志军指出,有效的监督是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保证。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是强化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举措,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关键看有没有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就纪检派驻监督,史志军要求,职责定位要更加精准。派驻监督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要厘清三个关系:厘清与区纪委的关系,派驻纪检组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区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厘清与被监督部门的关系,纪检组代表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是上级监督,不是同级监督。厘清与区级机关纪工委的关系,纪检组与区级机关纪工委都是区纪委派出的机构,工作上相互沟通、协调配合。纪检组要根据职责查办被监督部门有关案件,提出党纪处分建议,按照规定范围,做好向区级机关纪工委的报审工作。
  作用发挥要更加充分。要突出重点人,加强对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的监督。要突出重点事,密切关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突出重点环节,定期参加被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参加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列席重要业务性会议,及时发现和处置被监督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
  派驻管理要更加科学。改革后,派驻机构纳入区纪委统一管理,实现“三个统一”,即人员统一管理、工作统一部署、后勤统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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