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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1-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日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台《“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是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行动纲领。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的起草背景

1.制定行动计划是为了精准地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十九大报告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两个阶段”战略安排要求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2.制定行动计划是总结成绩谋划新发展的需要。“十二五”期间,根据《常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制定了《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近年来,我市围绕全国一流的“智能制造”名城建设目标,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就业质量提高,一手抓技工院校青年技能人才培养,一手抓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了一定成效。第二届、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我市分别取得团队总分第一、第二名的好成绩,2017年我市选手宋彪又勇夺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工业机械装调项目金牌,并以所有参赛选手最高分获得大赛唯一最高奖—阿尔伯特﹒维达尔大奖,这是我国第一次获此奖项。第四届全省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中,我市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第二届全省仲裁员岗位业务技能大赛,我市选手赵婷夺得冠军。截至2017年底,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29.65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1053人,连续第四年位居全省第一。技能领军人才辈出,我市拥有2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4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3位江苏大工匠、38位全国技术能手这样一支技能领军人才队伍。

3.制定行动计划是为了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常州建设全国一流的智能制造名城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培养和引进技能领军人才为重点,制定出台“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培育工匠精神,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技能领军人才培养为重点,带动各等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到2020年,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使用效能明显增强,产教深度融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

1.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加快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选拔,三年内组织300名高级技师参加研修,评估认定一批企业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逐步形成“高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大师”金字塔型技能领军人才梯次层级。培养选拔30名具有绝技绝活、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领军人才。

2.技能人才规模持续扩大。到2020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5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1200人以上,继续位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招收学徒2000名以上。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0万人次以上,组织3万名职工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3.技能竞赛机制不断完善。构建技能人才成长长效机制,以世界技能大赛为目标,大力实施“青苗计划”,广泛开展校园技能竞赛活动,选拔一批种子选手。完善市-辖市区-行业企业三级技能竞赛体系,组织市级竞赛30场以上,全面提升职业技能竞赛规模和质量,进一步优化技能竞赛专业服务团队。

4.培养载体布局更为合理。加快推进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建设集技工教育、培训实训、技能评价、竞赛集训等为一体的综合公共实训基地。围绕产业需求,重点建设一批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逐步形成以综合公共实训基地为主、专项公共实训基地为补充的公共实训基地网络体系。

三、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

1.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着力在技能水平高超、理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勤于传授技艺、善于带领团队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技能领军人才。建立高级技师研修制度,每年组织100名高级技师参加紧缺职业(工种)高级研修班。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领军型技能人才,将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获得者纳入我市引进海内外精英人才目录,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对企业引进的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高级技师及乡土高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单位给予10万元引才资助。

2.技能就业促进工程。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普惠制度,开展以“职业培训包”为主要模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实施“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使学徒制培养成为促进技能就业的新路径和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养成本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给予每人4000-6000元培训补贴。

3.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工程。每年有计划地选择紧缺职业(工种)开展“培训、鉴定、竞赛”三位一体专项培训,提升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资助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对企业职工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培训补贴。全市每年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5万人次以上,其中培养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

4.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程。重点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并通过绩效考核进行有效管理。企业在培养技能人才过程中既能发挥主体作用,又在监督管理下健康发展。完善“一企一策”、“一岗一策”评价模式,突破身份、学历、资历限制,积极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扩大企业评价自主权。每年组织1万名职工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5.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工程。加快规划建设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工程。在产业集聚区层面重点建设一批特色型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逐步形成具有我市产业特色的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网络体系。提升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质量,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平台作用和技能大师引领作用,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开展实训项目研修交流、技术攻关等活动。

6.职业技能竞赛选才工程。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形成以常州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为龙头,辖市区技能竞赛为基础,行业、企业技能竞赛为补充的竞赛体系。实施“青苗计划”,建立选手信息库,集聚优秀选手,挖掘潜力选手。从企业优秀技能人才、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以及职业(技工)院校在校生中,选拔一批青年选手组成“青苗”班,培养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种子选手。

7.历史经典产业技艺技能振兴工程。加强历史经典产业技艺技能传承培养,选拔培养一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历史经典产业技艺技能人才。探索现代学院培养传统技艺技能人才新模式,通过组建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开发职业技能鉴定方案等创新方式,在技工院校开设“常州传统工艺技能传承”特色专业,构建长效育人机制、推广传统工艺文化。

8.技工院校内涵提升工程。通过选派教师参加师资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和企业实践、参与教学资源和企业项目开发、开展校际间教学观摩和研讨交流、承担课题研究等多种途径,加快提升技工院校教师的教学水平。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技工院校专业结构,根据企业岗位要求,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对于连续三年不开班以及明显滞后于市场需求的专业,经认定后予以撤销。

四、落实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

1.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搭建平台推进我市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班人进校园,鼓励、帮助技工院校引进技能大师工作室领班人在技工院校设立大师工作站或聘任技能大师兼任技能教师,鼓励技能大师工作室领班人到技工院校帮助培训专业教师,开展教科研、教学教法研究等活动,邀请技能大师进校园宣讲“工匠精神”等活动。

2.将出台《常州市高级技师研修办法》,每年选派一批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富有创新潜力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教学名师到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研修,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方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提升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对企业引进的技能领军人才给予资助。将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获得者纳入我市引进海内外精英人才目录,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对企业引进的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高级技师及乡土高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单位给予10万元引才资助。

4.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等均可申报。获评技能大师工作室可享受政府开办、运转经费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开展培训和技术革新,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任务。

5.开展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对我市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者,掌握关键技术,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掌握绝招绝技,创造了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均可申报。获评常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可享受市政府5000元奖励。

6.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对企业新招录人员和“去产能”转岗安置职工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学徒的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中级1年、高级工2年。学徒培训期满、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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