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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完成食品流通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管理办法>的通知》(常食药规〔2016〕2号)要求,近期,常州食药监局组织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食品流通经营单位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2016年度全市参加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的食品流通经营企业有22612家,其中守信22548家,一般失信48家,较重失信16家,被评为守信等级的企业占参评企业数的97.3%。

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针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企业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守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将连续3年以上被评为守信等级的企业列入“红名单”,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给予重点扶持。对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抽验和“双随机”抽查,进行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对在评定年度内再次违反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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