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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有序开放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3-22   字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精神,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反复,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祭扫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序开放现场祭扫活动通告如下:

一、移风易俗,倡导新风

积极倡导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市民可登录“常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免费进行在线祭扫。各地各公墓由工作人员开展“集中祭祀”,有条件的墓区可提供个性化代为祭扫服务。

二、有序开放,保障安全

自3月23日起,有序开放各公墓室外祭扫活动。各地可根据公墓规模和实际情况,采用“网上预约”、延长开放时间等形式,落实限流措施,保障现场安全。市民可通过“我的常州”APP、“常州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祭扫。骨灰堂、塔陵等室内祭扫场所暂不开放。

三、错时错峰,文明从简

请市民合理安排祭扫时间,自觉减少祭扫人数,入园停留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严禁在墓区内聚集扎堆。提倡通过调休等方式错时错峰祭扫,尽量避开节假日。倡导市外人员委托本地亲属进行祭扫。墓区及周边地区严禁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倡导采取鲜花祭扫的方式吊唁亲人。

四、遵守规定,做好防护

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所有祭扫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主动出示常州“健康码”,凭绿码入园,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尽量减少在人员密集的墓区、业务大厅停留时间。入境未满14天的人员,不得入园。

五、制定预案,加强管理

各辖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民政、公安、城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公墓要根据各辖市区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工作预案,强化现场组织和服务保障,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面对疫情,保护好自身健康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共同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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