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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解读
发布日期:2020-05-28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今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委政法委紧锣密鼓研究制定《常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这是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政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两个方面推进制度化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如定期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预防犯罪和规避风险的能力。组织律师开展“法治体检”行动,引导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或聘请法律顾问,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减少民营企业讼累。建立健全“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对涉民营企业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及时预警、及时处理。
  二是改进办案方式。从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办理机制、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核把关机制、涉民营企业案件回访机制三个环节推进规范化执法司法机制创新。如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繁简分流,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执行、优先反馈,依法高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严格把好审核关,对涉案民营企业家、涉案民营企业资产和设备依法慎用强制性措施,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报告。坚持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考评,不定期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回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回访结果纳入办案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三是抓好统筹协调。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协调推进机制、政法机关领导联系民营企业机制、“送法进民营企业”巡回宣讲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机制四个方面推进长效化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如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与工商联、行业主管部门、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完善政法部门联合会商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合规发展。建立健全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整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力量,充分发挥“常州法治大讲堂”主平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选出20个典型案例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集中展示政法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改革举措、进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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