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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1-10-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公众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参与度,市城管局于2021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常州市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意见征集期内,公众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市城管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主要情况反馈如下:

公众建议:将《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的名称由“排放管理”修改为“处置管理”。

市城管局采纳情况:不予采纳,《征求意见稿》第二章主要涉及建筑垃圾的源头排放,所以第二章的名称用“排放管理”比“处置管理”更为合适。

同时,公众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市城管局按相关规定均给予了回复。在这次意见征集活动中,公众热情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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