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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原《常州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于2008年9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随着多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原预案已不能满足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下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新版《常州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出台目的和特点

有效预防和减少本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指导和规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社会稳定。新修订的《预案》充分吸收了市场监管总局新近发布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内容和精神,相较旧版《预案》,体现出结构严谨、分工明确、衔接性好、实战性强等特点。

三、主要内容和变化

新版《预案》由总则、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练、监督管理、附则、附件10个部分组成。预案重点对法律法规依据、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级响应内容、处置方式以及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做了修改和细化,进一步提高预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建立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成立市指挥部,承担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或由市政府指定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常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常州海事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总工会、武警常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常州供电公司、上海铁路局常州站、常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常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行业性、区域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明确应急处置职责。市指挥部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救援保障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视情况成立综合协调、抢险救助、警戒疏散、医疗救护、应急监测、宣传报道等工作组,明确工作组职责和部门组成,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调整。

(三)完善了事故信息报告和评估的规定。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区政府上报信息时限、渠道以及具体报告内容。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并结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判,确定事故性质和级别,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经评估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置和调查处理。经评估确认为特种设备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应立即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建议并通知市有关部门及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按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明确了事故分级响应和处置的要求。按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和重大事故,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报请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处置,市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后期服从国家、省特种设备指挥机构的组织协调;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牵头开展应急处置;发生引发较大社会影响、造成比较严重后果、需要进一步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由辖市(区)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发生引发较大社会影响、造成比较严重后果、需要进一步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由事发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视情派出工作组予以指导。上述分级响应和处置机制更加符合实际特点,更具有操作性。

(五)明确应急处置措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进入应急响应时,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进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措施有:成立现场指挥部、封锁事故现场、迅速控制危险源、划定疏散区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人员和财产抢救、开展承压和机电类特种设备的专业处置等,例如在实施承压类特种设备现场应急处置时(如压力管道等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应迅速开展危险物质浓度监测,采取可行的处置措施阻断泄漏,进行洗消操作,防止中毒、窒息,做好防爆和灭火工作,并及时收集产生的污染物;在实施机电类特种设备现场应急处置时,应控制事故设备,做好人员安抚,尽快救助受伤或被困人员。危险区域处置人员均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情况复杂时应结合专家意见指导可行的现场处置方案,同时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必要措施。

(六)重新设计并优化了应急响应和处置流程图表。《预案》附则和附件除了以往的名词术语解释外,还更新了事故分级的内容,制定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优化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流程图,增加特种设备事故、相关事故信息报送表,完善了整个事故应急预案的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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