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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举办“秋白读书节”活动

发布日期:2017-07-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29日-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受费高云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秘书长高宏华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李林、许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政府秘书长杭勇,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溧阳市政府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及9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16年度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常州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常州市2016年度本级决算。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草案)》和《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对两部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并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按照《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有关规定,上述两部法规草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法规草案修改稿将于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
  会议根据环保法要求,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较好,会议同时也提出了有关建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决定》提出以“秋白”命名读书节,每年举办“秋白读书节”活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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