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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学入学儿童有什么规定?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新北区正式户口的儿童(或在本区有稳定住所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除丧失学习能力、自理能力者外,均应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登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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