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生态环境 >> 正文

常州市对外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9-12-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8年10月29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常州市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相应建立了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确定的56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29项,其他各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常州市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州市督察整改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打下扎实基础。2019年1-9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4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33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水质比例为83.9%,同比提高26.3%。

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四大方面问题,分解成56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在整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督察整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推进,落实领导包案、方案审核、整改销号、定期调度、督查考核等机制。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系统治理,全面加强治污攻坚。2018年8月,市委、市政府设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指挥、市长任总指挥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10月份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完善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对各辖市区不仅考核生态环境质量,还考核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点评制度,市政府每季度召开点评会,通报存在问题,公布考核排名。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共问责3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19人、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等5人。

二是持之以恒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常州沿江地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规划(2018—2035年)》,加快推进沿江地区低质低效化工生产企业退出。严控环境风险项目布局,截至9月底,累计完成29家城区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关闭、搬迁和改造任务。贯彻落实全省钢铁、化工、煤电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方案。取消金坛培丰化工园区定位,调整天宁武澄工业园的化工产业定位。组织实施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2019年1-9月关停验收化工企业47家,2017年以来累计减少化工生产企业489家。坚定不移削减煤炭消费总量,55台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中已有52台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推进东部热电整合,全力推进供热管道建设。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制定《常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升常州东货场运输能力,江苏奔牛港物流中心大型多式联运枢纽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实施《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年2月1日起,扩大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市区相关区域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截至9月底,省下达的2019年度335项重点治气项目完成282项,完成率84.2%,2018年排查确定的7030家“散乱污”企业(作坊)已全部完成整治。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2019年1-9月,完成271个治水工程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年计划新建污水主管网138公里,截至9月已完成111公里;新增溧阳花园、南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4.5万吨/日。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112个城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开展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太湖应急防控,确保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六大重点行业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作。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高质量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完成2002家重点企业(地块)基础信息采集工作。2018年以来,完成102个地块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完成曙光化工、光辉化工等多个地块的修复工程。加强生活垃圾治理,2018年新增70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5万吨/年。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成滆湖武进境内9449亩网围整治,完成17个关闭矿山宕口治理工程。推进“生态绿城”建设,截至9月底,完成37个工程项目建设。湿地保护面积进一步增加,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2.7%。加强农村污染治理,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6.4%。科学划定水产养殖禁养限养区域,2018年以来,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1.43万亩。

四是齐心协力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89件,罚款2.5亿元,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788件。强化环境司法联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成功破获了“3.7”锡溧漕河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构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实施 “十三五”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网建设规划,调整优化国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应用物联网监控技术强化对污染源头的现代化监管。开展机动车远程在线监控能力建设,已建成10个固定式和1个移动式遥测点。创新环境经济政策,积极实施与污染物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推进绿色金融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的环境价格政策。推进环保“垂管”制度改革省内领先,形成了全市一体化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机制,为其它地区提供了可复制的“常州样本”。出台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主动对接企业环保需求,推动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确保整改任务全面按期完成。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现场抽查核查,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加大曝光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问效,发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常州市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常州市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月29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省级环保督察意见。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9月底,全市确定的56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29项,其他各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突出问题整改。全市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督察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调整加强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今年5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常办发〔2019〕71号)并向社会公开,提出六个方面的重点举措。将反馈问题分解为4部分56个具体整改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市政府将督察整改任务纳入2019年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加强督查推进。市政府督查室、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分别组织对部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二)坚持系统治理,全面加强治污攻坚。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2018年8月,市委、市政府设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指挥,市长任总指挥,10月19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并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9年3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并向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下达目标责任书。1-9月,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4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PM2.5浓度下降幅度阶段性达到省考核要求。33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水质比例为83.9%,同比提高26.3%。

(三)强化考核评价,依纪依规严肃问责。不断完善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对各辖市区不仅考核生态环境质量,还考核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市级机关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点评制度,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开展督查,市政府每季度召开点评会,通报存在问题,公布各辖市区考核排名。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辖市区党委政府政治生态评估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共问责3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19人、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等5人。

二、主要工作进展

(一)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

1.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组织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邀请专家团队开展空气污染成因监测研究。2019年2月1日起,扩大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市区相关区域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市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2%,顺利完成秋冬季大气考核目标。制定实施《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截至9月底,省下达的年度335项重点治气项目已完成282项,完成率84.2%;排查确定的7030家“散乱污”企业(作坊)已全部完成整治。

2.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饮用水安全,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开展“万人千吨”农村水源地的调查评估工作。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8年全市新建污水主管网527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5万吨/日。2019年计划新建污水主管网138公里,截至9月已完成111公里;溧阳花园、南渡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5万吨/日。2018年以来已累计完成112个城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基本完成违规占用长江岸线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开展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主要入江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强化太湖应急防控,确保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六大重点行业污水处理提标改造。2019年1-9月,完成271个治水工程项目;33个“水十条”断面中,除两个断面因水利工程施工暂停考核外,其余31个断面达标30个,达标率96.8%,同比提高8.9个百分点;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3.9%,同比增加26.3%,达到省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48.5%。

3.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高质量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稳步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市共有2002家企业(地块)列入调查,目前已完成了基础信息采集、省级集中质控和辖市、区风险纠偏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2018年以来,完成102个地块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武进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完成了曙光化工、光辉化工等多个地块的修复工程。加强生活垃圾治理,2018年新增70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溧阳市、金坛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展顺利。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截至2019年9月,市区建成区及溧阳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2.67%、79.93 % ,均超额完成省计划指标。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填埋、倾倒等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4.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成滆湖武进境内9449亩网围整治。加快实施34个关闭矿山宕口治理工程,截至9月,已完成治理17个。推进“生态绿城”建设,2018年实现增核11000亩、扩绿7000亩、连网300公里,2019年计划完成72个工程项目,截至9月,已完成37个。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统一部署,完成我市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上报。湿地保护面积进一步增加,2018年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2.7%。加强农村污染治理,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6.4%,严格禁养区管理,防止关闭搬迁养殖场、养殖小区复养回潮。科学划定水产养殖禁养限养区域,2018年以来,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1.43万亩,建设养殖尾水净化生态示范点15个。

(二)源头管控持续加强

1. 优化调整空间结构。积极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常州沿江地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规划(2018—2035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了《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定》。2019年年初制定《常州市长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加快推进沿江地区低质低效化工生产企业退出。严控环境风险项目布局。制定实施《常州市城区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关闭与搬迁改造计划》,截至9月底,累计完成29家城区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关闭、搬迁和改造任务。

2.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贯彻落实全省钢铁、化工、煤电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方案。严格执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严把准入和淘汰两端。推进“263”减化和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2018年,全年共关停验收化工生产企业201家。取消金坛培丰化工园区定位,调整天宁武澄工业园的化工产业定位,组织保留化工园区开展综合评价。组织实施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2019年1-9月关停验收化工企业47家。2017年以来,累计减少化工生产企业489家,生产型企业数量减少57.3%。

3.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定不移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已全部关停。列入2019年全省煤电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共3台已全部关停。加快推进全市55台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现已完成52台。1-9月,全市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比2016年减少97.7万吨。积极推进东部热电整合,全力推进相关供热管道建设工作。着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截至9月底,全市并网装机容量累计达到995兆瓦。

4.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制定《常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9—2020年)》,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着力提升铁路运能,编制《常州市铁路货运场站布局和专支线建设规划》,加快我市铁路多式联运发展,提升常州东货场运输能力,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江苏奔牛港物流中心大型多式联运枢纽建设顺利推进,开通常州至上海芦潮港海铁联运班列。

(三)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1. 健全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过程管理,落实领导包案、方案审核、整改销号、奖惩挂钩、定期调度等机制。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改革和环保“垂管”制度改革,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89件,罚款2.5亿元,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788件。强化环境司法联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2019年上半年,成功破获了“3.7”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查明宜兴市诺斯特拉公司向锡溧漕河非法倾倒废酸1.5万吨,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2. 加强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重点污染物收集处置、监测监控、应急处置和执法监管等能力建设。构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实施常州市“十三五”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网建设规划,6月底前,完成已建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改造,10个新建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选址和站房建设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调整优化国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完成已建省控站点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完善市、辖市区、园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应用物联网监控技术强化对污染源头的现代化监管。开展机动车远程在线监控能力建设,已建成10个固定式和1个移动式遥测点。

3. 创新环境经济政策。积极实施与污染物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推进绿色金融政策,25家银行机构建立绿色信贷制度,多家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大力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差别化的环境价格政策,对环境信用评价为红色、黑色的企业和使用淘汰类设备企业征收惩罚性电价。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环境治理投入,设立江苏新融环保投资基金、天目湖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

4. 提升环保精准帮扶水平。出台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建立健全空间准入、总量准入和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扎紧项目管控的“篱笆”。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在守住环境安全“闸门”基础上,加大主动服务和精准帮扶力度。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优化环境要素资源配置,主动对接企业环保需求,帮助提供精准的环境问题诊断和解决方案,推动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市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整改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人员、资金保障,确保整改任务全面按期完成。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现场抽查核查,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加大曝光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问效,发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第一部分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不到位情况

1. 生态优先的工作导向不鲜明,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落实不到位,2015-2017年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分值在百分制综合考核中占比较小。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缺乏紧迫意识,存在等待观望和侥幸心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力度。2018年下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辖市区党委政府每月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一次。

(2)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2019年3月,市政府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签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查推进,继续实施季度点评考核制度,继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督查重点。按省统一部署,结合机关机构改革,研究制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责任清单。

(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力度。2018年,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综合考核中的权重,设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单项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充分运用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对辖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作为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2019年,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既考核环境质量指标情况,也考核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情形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 城区主导上风向有多个重点高架源,影响城市空气质量。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1)加快东部供热管道规划建设。为加快东部片区热电整合工作,市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东部片区热电整合工作督查办法》,着重推进相关管道建设。截至目前,戚电至广源供热管道已全线贯通,中天-东南线供热管道正在施工。

(2)推进东部热电整合。按照省发改委要求,我市2019年度共有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2机组(6万千瓦抽凝机组)、常州市东南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0.7万千瓦抽凝机组)和#4机组(0.6万千瓦背压机组)列入全省煤电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关停总装机容量7.3万千瓦。7月3日,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电力公司,对我市3台煤电淘汰机组进行了关停核查现场确认。

(3)推进节能环保改造。湖塘热电4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于9月实施节能改造,预计11月底结束,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将由现在的305克/千瓦时下降到293克/千瓦时。

3. 已关闭化工企业遗留场地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缺少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1)开展关闭化工遗留场地采样调查工作。自2017年起,我市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开展对关闭搬迁化工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前已完成全部关闭遗留地块的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纠偏工作,确定初步采样名单,全面启动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2)强化关闭搬迁遗留场地的联动监管。实施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和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配合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3)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治理修复。今年以来共开展了64个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完成了曙光、光辉、东风工业园等多个关闭化工搬迁遗留地块的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同时开展了金隆、山峰等关闭化工遗留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作。

4. 常州市产业结构偏重。冶金、建材、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比重较高。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情况:

(1)推动钢铁行业布局调整结构优化。全市钢铁行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方案上报省政府;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研究制定全市钢铁去产能工作方案,确保今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34万吨钢铁去产能任务。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钢铁产能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钢铁去产能和“地条钢”清理工作成效。

(2)推进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263”减化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累计关停化工生产企业489家,减少比例57.3%。

(3)推进全市印染产业结构调整。为推进全市印染行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启动了印染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5月,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送审稿)》,7月底经市政府常务会审核通过。

(4)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以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服务化和品牌化为方向,持续深入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1-9月,十大产业链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2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总投资的83.7%;全市4个项目入选今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投资计划,常州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经上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集群名单(第一批);全市十大产业链完成产值3625亿元,同比增长9.9%,增幅高于全市规上工业0.8个百分点,占全市规上工业比重达到42.7%,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智能电网、轨道交通、航空装备等产业保持10%以上的增长。

5. 能源结构比较单一,非电行业用煤占比较高,规上工业非电行业用煤占比达53.4%。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1)加快推进热电整合。以热电联产规划引导全市热电行业科学发展,对现有燃煤热电厂进行布局优化调整。按照以大代小、减排提效的原则,对现有热电企业密集地区重点开展整合替代,逐步压减燃煤热电机组数量。截至目前,戚电-广源供热管线已基本完成建设,中天-东南供热管线计划于12月底前建成。

(2)分类整治燃煤锅炉。重点推进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55台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已淘汰替代52台。剩余盛源热能3台,由滨开区热网公司替代供热,正在按计划加快推进。

(3)压减非电行业生产用煤及煤制品。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减煤工作的通知》,将年度非电行业减煤目标下达各辖市区,并督促各辖市区细化减煤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行业和重点企业,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9月全市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减少97.7万吨。

(4)推进清洁能源利用。着力推进我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截至9月底,全市并网装机容量累计达到995兆瓦。上半年组织相关企业上报了57个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其中50个项目纳入国家补贴范围。

6. 大部分高能耗高污染的重点企业分布在沿江沿湖地区,增加入江入湖污染负荷的压减难度。

整改时限:2021年底前。

整改情况:

(1)武进区积极推进重污染行业低端低效产能退出。推进实施“263”专项行动和《武进区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年)》,大力淘汰化工、印染、电镀等重点污染行业产能,到2018年底,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已全部关停到位。截至2019年9月底,全区已通过关、停、并、转减少化工企业232家、印染企业56家、电镀加工企业15家,与2017年初相比,减企比例分别达61.4%、 52.8%和45.5%。

(2)新北区深入推进沿江低质低效化工企业关停并转。长江大保护指挥部正式挂牌并开展工作,出台了滨开区化工企业关闭搬迁政策,全力推进低质低效化工企业关停并转工作。已与沿江1km范围的4家化工企业签订了关停搬迁意向协议书。强化园区智能安全环保科学化监管,打造全国一流的高品质智能绿色化工园区。

7. 2017年6月环保部约谈交办问题中,焦溪、三河口、厚余等集镇区管网建设均未按期完成。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整改情况:

全力推进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管网建设,焦溪、三河口、厚余、成章、夏溪、村前集镇区污水管网已于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

8. 2017年8月省政府对金坛区新朋建筑材料厂进行了通报,现场督察发现仍未完成砖瓦行业整治。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

整改情况:

(1)2018年,环保部门对新朋建筑材料厂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整改。企业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物料(煤矸石、煤)大棚进行了改造;二是对厂区物料堆场和部分道路进行了硬化;三是加强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新朋建筑材料厂自2019年春节停产至今,停产期间对厂区设施进行了部分改造,对部分道路进行硬化,厂房进行密闭施工。2019年5月31日,常州市金坛区环境执法局对常州市金坛新朋建筑材料厂擅自改建厂房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6月3日,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对常州市金坛新朋建筑材料厂擅自施工行为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3)下一步,金坛区将严格监管,确保企业在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完善前不得恢复生产。如审批手续最终无法完善,将予以关闭。

9. 2017年省“263”对溧阳市上兴河污水管网建设缓慢、生活污水直排和金坛区金花河黑臭问题进行了曝光,督察时仍未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1)实施上兴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2018年8月底前,溧阳市已完成上兴河清淤、坡岸整治等工作。目前上兴集镇至南渡污水总管网、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已竣工,上兴集镇污水总管网已基本完成,污水提升泵站也已基本完成,镇区雨污分流已于7月份全面进场施工。实施上兴河专项整治工程,溧阳市水利局编制《上兴河“一河一策”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投资3000万,完成上兴河中小河流整治一期工程,目前正在对相关支河开展整治。落实河长制,加强对河道的管护,对沿河垃圾及河道中的沉船进行打捞清理。委托第三方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

(2)实施金花河黑臭问题整改。2018年6月金花河已完成全线排口排查和沿河排污口截污纳管;金花河与尧塘河水系已贯通,建立活水引流机制,定期开展畅流活水,有效改善水质。2018年下半年委托第三方开展水质检测,四项指标基本合格。2019年6月已完成金花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9年7月开展沿河环境提升工程,一是沿河绿化建设,二是开展华胜新村综合整治项目,同步对村内开展雨污分流改造。目前上述工程已完成部分河段的施工清表、基础开挖等。组织开展日常巡查,重点对整治效果、河道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河道长效管护工作。

10. 2015年10月省环保厅约谈通报了三山港区域水环境问题,督察发现,仍有生产废水直排河道,大沟河、芙蓉河、团结河水质均为劣V类,是导致京杭运河五牧国控断面水质多次异常波动的重要原因。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1)经开区完善大沟河、芙蓉河、团结河整治措施。在实施大沟河河道清淤、生态护坡等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沿河企业进行排查,督促部分企业按规范重新铺设了雨水管,进一步加强检测,严防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河道。芙蓉河设置生态浮岛,实施河道活水换水,通过设置水质自动检测装置,实时检测分析水质。对团结河实施河道控源截污、清淤活水工程,河道沿线企业污水接管和农村生活污水点源治理工程2018年已完工。

(2)经开区推进三山港区域综合整治。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持续推进企业接管工作。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完成三山港沿线7条黑臭支浜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三山港周边21条支浜河道清淤任务。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对三大类、八大行业“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整治。推进农村面源点源污染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三山港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郑陆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处理能力工程2018年全面完成,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完成三河口工业园与焦溪工业园主管网铺设及三山港新沟河沿线11家工业企业接管工作。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规划综合整治文件,天宁区2016—2018年禁养区养殖场累计关闭169家,非禁养区养殖场累计关闭192家,规模养殖场通过治理认定8家,关闭规模养殖场6家。

(4)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按照“区级河长每月一巡、镇级河长半月一巡、村级河长每周一巡”的频次对所管辖河道进行长效动态管控,并且及时反馈巡查记录、交办巡查问题。加强水环境监测,完善水质异常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排查水质波动原因,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1. 常州市及各辖市(区)尚未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情况:

2018年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目前,我市及各辖市(区)正在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制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12. 经信部门淘汰落后设备不到位,现场核查发现,武进、金坛等地多台3吨/小时及以下铸造冲天炉仍在运行。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整改情况:

(1)高度重视,全面排查。2018年4月,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3吨/小时及以下铸造冲天炉开展详细排查,发现涉及25家企业共计26台3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其中溧阳7台、金坛3台、武进16台。

(2)督促整改,限期拆除。对被排摸发现的3吨/小时及以下铸造冲天炉,相关辖市区政府责令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限期予以拆除。至2018年10月底,所有排摸发现的3吨/小时及以下铸造冲天炉均已拆除。其中,省环保督察组现场核查发现的金坛区长征化工机械和武进区新兴铸造、灵诺机械冲天炉均于2018年5月份停用并已经拆除。

(3)强化宣传,长效管理。加大对国家产业政策的宣传引导,督促指导各辖市区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和设备退出,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全面提升我市工业行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13. 住建部门扬尘管控力度不大,市大气办向市住建局及地方政府通报施工工地扬尘问题立案查处比例较低。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切实加强对建筑扬尘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明确分工和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多次组织召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工作专题会议,夯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培训,明确建筑扬尘防控管理要求。

(2)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夜间巡查及节假日巡查,对扬尘防控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工地要求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建筑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严格依法查处,并采用扣除企业信用分等手段,倒逼施工企业将扬尘防治措施真正落实到位。2018年以来,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市共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巡查18077项次,发出整改(含停工)3378次,共立案查处涉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案件361起,罚款金额729.12万元。

(3)进一步精准防治。出台《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要求的若干意见》,明确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要求,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目前,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创新举措,研究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指导设立扬尘防治样板工地,组织全市在建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观摩,做到既有效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又加快推进工程施工进度。

(4)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一是对市大气办交办或“会商意见”上涉及的施工工地扬尘问题,逐个核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应,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并及时将核实情况、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完成情况、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市大气办。二是按照市大气办发布的各类大气污染应急管控通知要求,黄色预警以上暂停土方工程施工。三是市住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严管渣土运输车辆,参与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切实解决工程运输车辆作业过程中污染城市环境问题,减少扬尘污染。

(5)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施工管理水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常州市绿色施工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推行绿色混凝土、绿色砂浆等绿色建材,从源头减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同时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标化工地管理,扬尘防治不达标的项目不得评为标化工地及绿色施工工地。

14. 交通部门对码头堆场及交通工程扬尘违法行为查处不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严格码头堆场扬尘违法行为查处。2018年7月,制定《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大气攻坚督查整改工作方案》,开展码头堆场环保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予以处罚。2018年已查处违法码头企业18家。2019年立案并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22份。

(2)严格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扬尘违法行为查处。2018年7月,制定《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方案(试行)》及《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扬尘管控标准》,参照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督促交通工程工地(重点区域)实施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对管控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查处。2018年查处违法企业2家。2019年1-9月,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开展扬尘督查3次,巡查17次,下发检查通报8份,抽查意见书4份。对1个交通在建工程工地以未按照方案采取防尘降尘措施进行了行政处罚。

(3)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码头堆场、在建交通工程扬尘防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在建交通工程切实做好扬尘防控工作,督促码头加快扬尘治理设施改造落实。

15. 督察发现,341省道溧阳上兴段、溧阳市南大街U型交通工程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1)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在省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后,立即对341省道溧阳上兴段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围挡,沙土全方位覆盖。对溧阳市南大街U型交通工程实施裸土覆盖,采用湿法作业,场内道路洒水车冲洗,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两项工程已分别于2018年6月、2019年1月竣工交付使用。

(2)加强日常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将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控作为日常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管控组织体系,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

16. 武进区将2008年已拆除化工设备完成关闭工作的常州市联力化工厂列入2017年减化名单。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武进区按照立知立改要求,把联力化工厂从“四个一批”名单库中撤出。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根据省、市“263”减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举一反三,组织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召开推进会,对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解读,明确要求后,开展了化工生产企业全面复核。武进区经信局汇总整理了各镇(开发区)上报的数据,并组织区各有关部门对结果进行专题会商审核,认真总结经验,最终形成核查报告报送市化联办,进一步提升“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    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17. 一季度空气质量明显下降。2018年一季度,市区PM2.5浓度同比上升15.1%,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11.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靠后。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整改情况:

(1)2018年6月下旬开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同时制定实施《常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组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技术保障组,加强空气污染成因研究。全年共完成治气项目1200余项,超过省里下达的661项的任务要求。

(2)编制实施《常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2%,顺利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考核目标。

(3)组织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排定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进行分解并纳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书,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中。截至9月30日,市区PM2.5同比下降8.2%,达到同比下降7.9%的考核目标要求。

18. 2018年一季度常州经开区空气质量明显下降,PM2.5浓度同比上升27.2%。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经开区全力推进大气治理各项工作,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PM2.5浓度同比下降6.2%,顺利达到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2019年截至9月30日,PM2.5均值46微克/立方,同比下降13.7%,达到同比下降11.3%的考核要求;优良天数158天,优良率为60.1%,同比下降2.6%。

19. 臭氧污染问题凸显。2015-2017年臭氧年平均浓度及超标天数逐年上升。2017年臭氧浓度比2015年上升12.2%,臭氧超标天数比2015年增加31天,比颗粒物超标天数多20天。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1)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了《2019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按省统一部署,建立重点源VOCs治理综合管理平台。根据江苏省《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编写大纲等文件的通知》,积极推进“一企一策”编制。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化工行业全面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化工园区完善LDAR管理平台。

(2)削减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推进3家钢铁企业9条烧结线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已完成中天钢铁、特钢6条烧结线超低排放改造,其余3条均已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再完成2条,明年1季度全部完成,未完成的,实施停产整治。全市13条水泥熟料生产线深度脱硝工程已全部完成。

(3)加快机动车船污染治理,制定落实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制定重污染天气重型柴油货车应急管控方案,全面建立实施I/M制度。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1-9月,全市上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2471辆;全市淘汰报废老旧车13500辆。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成品油环保整治专班,1-9月集中查处非法加油点29处,非法改装加油车71辆,非法运油船3艘;暂扣加油机具98台,油品储罐23只;累计查获汽柴油及燃料油等油品1296.3吨;抓获嫌疑人45人,行政拘留13人,有效净化了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

(4)强化大气科技支撑。开展VOCs源解析,完成大气排放源源清单更新。

20. 钢铁、水泥、火电污染物排放量大。全市4家钢铁企业、4家水泥企业、15家火(热)电企业(含集中供热)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市排放量的87.4%。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1)推进全市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编制了《常州市钢铁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发改委;并根据省去产能等新要求,编制完成了《常州市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布局调整方案》并上报省政府。严格钢铁、水泥、化工、印染等新建项目准入,今年以来,全市未批复钢铁、水泥、印染等新增产能项目。

(2)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6台燃煤电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均已完成。

(3)实施钢铁行业深度整治。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已基本完成。中天钢铁、东方特钢、申特钢铁3家钢铁企业9条烧结线,已完成6条烧结线超低排放改造,其余3条均已开工建设。

(4)实施水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金峰水泥、扬子水泥、天山水泥3家水泥企业5条水泥生产线深度脱硝工程。

21. 扬尘管控不到位。内河码头普遍缺乏抑尘措施。现场督察发现,溧阳市前马北河中转站港口、金坛区薛埠镇方山村轧石场等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情况:

(1)对前马北河中转站港口码头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前马北河中转站码头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2018年完成场地硬化、库房和带式输送机封闭、进出口车辆清洗设施、废水处理设施、船舶污染物回收设施、岸电建设等整治任务;码头视频监控已安装到位并接入交通信息平台;环评等手续也已补办完善。

(2)对方山村轧石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经排查,薛埠镇方山区域共有13家轧石企业,薛埠镇政府制定轧石企业专项整治方案,2018年6月对该区域轧石企业采取断电(生产用电)措施,各轧石企业于2018年底前全部关闭到位。

(3)开展全市内河码头整治。2018年7月,市政府印发《常州市内河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8〕93号),组织对全市内河码头进行拉网式摸排,实施分类整治。需要规范的99个内河码头,已拆除26个,规范提升73个。督促保留码头堆场落实防风抑尘、围挡、喷淋、硬化等措施。

22. VOCs整治推进缓慢。全市化工、家具、喷涂、汽配注塑等行业VOCs治理不到位,“油改水”措施未落实。

整改时限:2020 年底前。

整改情况:

(1)2018年全面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完成省下达的9家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原料替代和治理任务,推进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列入计划的253家企业治理任务全部完成。积极争取2019年提前完成“263”专项行动规定的重点行业VOCs整治工作。

(2)根据《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我市积极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已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制定,并按照《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编写大纲等文件的通知》要求实施“一企一策”,推进重点行业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3)强化大气执法检查。坚持铁腕治污,开展蓝天保卫战“亮剑”行动,从严查处涉气违法行为。

23. 现场督察发现,孟河镇岑北村集聚大量汽车配件喷涂加工点,多数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情况:

(1)经排查,孟河镇滕村村委岑北村共有汽车配件行业企业(作坊)34家,其中涉及喷涂4家,注塑10家,仓库、装配13家,铁件冲压、模具加工、焊接等其他作坊7家。

(2)针对摸排情况,孟河镇和滕村村委多次会议讨论,决定对其中4家喷涂企业(作坊)实施关停取缔,对剩余30家其他企业(作坊)实施综合整治。目前,已完成关停取缔4家,综合提升整治20家。

(3)加强长效监管。充分利用网格化平台,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完善岑北村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巡查(包括夜查)及定期通报机制,加大信访举报查处力度,严防已经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

24. 老旧机动车数量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截至9月底,全市淘汰报废老旧车13500辆。

(1)强化分类整治。继续用好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政策,加强宣传,动员鼓励提前淘汰报废老旧车。依法加强检测站监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安全技术检测,积极引导提前淘汰报废。每月对全市36家检测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约谈21家检验机构负责人,对15家检测站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规范检验行为。对存在明显违规行为的9家检测站,严格落实暂停检验业务的联合惩戒。推动成立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引导和促进检验机构行业自律管理。

(2)强化源头监管。对达到强制注销和三个周期未年检的6946辆老旧车,按规定公告其牌证作废。7月1日起,严格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严把机动车登记注册关,轻型汽车一律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3)强化严管重处。2018年12月25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部分区域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政策,发送告知短信13.8万条,印发《致广大货车驾驶员的一封信》10万份,走访限行区域内物流、工业、商贸企业383家,帮助企业合理调整货运计划。同步启用网上线路单办理系统,实现“不见面”办理,网上审批17.5万条次,审批通过率82.1%。补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日均抓拍“闯禁区”货车数同比限行初期减少68.8%。

25. 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不到位。主城区内仍有部分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未搬迁。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情况:

2018年8月,市政府出台《常州市城区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关闭与搬迁改造计划》,明确对城区52家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实施关闭与搬迁改造。截至2019年9月底,城区范围内三个行业企业累计已关停18家,完成环保整治提升11家,其他企业正按时序进度推进实施。

26. 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场地调查和评估不全。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情况:

(1)开展关闭化工遗留场地采样调查工作。自2017年起,我市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开展对关闭搬迁化工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前已完成全部关闭遗留地块的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纠偏工作,确立初步采样名单,全面启动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2)强化关闭搬迁遗留场地的联动监管。实施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和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配合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3)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治理修复。今年以来共开展了64个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完成了曙光化工、光辉化工等多个关闭化工搬迁遗留地块的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同时开展了金隆化工、山峰化工等关闭遗留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作。

27. 遗留场地风险管控缺失。已关停4年多的金坛康美化工仓库内贮存大量固(危)废,部分废液渗入土壤。已拆除的罗溪电镀原废水收集池积存废水总镍高达187mg/L。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情况:

(1)康美化工场地遗留危险废物已送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17.57吨,目前还有约16吨高卤素精馏残渣正在积极处置之中。一般工业固废氯化镁 2030 吨已全部处置完。西厂区的场地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

(2)2018年12月底前已完成罗溪电镀(凯顺电镀)原废水收集池内积存废水处置,2019年9月编制了场地污染详细调查方案,并开展详细调查。

28. 污染场地开发利用不规范。天宁开拓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场地未开展修复即重新开发,现场化工气味明显。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情况:

(1)及时整改开拓化工存在问题。2018年7月,天宁区郑陆镇政府组织开展遗留场地的调查评估,根据调查结果土壤安全可控。2018年10月,郑陆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对开拓化工有限公司填埋废物性质进行鉴定,并于12月底完成填埋废物的应急处置。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刑事案件已处理结束。

(2)规范污染场地开发利用。按照《常州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常政规〔2016〕4号),在土地使用权划拨、储备、出让、收回等环节,严格落实土壤环境调查评估要求,保证不让不符合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进入供地程序。

29. 重污染场地修复不及时。江苏庙桥绿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填埋固废严重污染环境案虽已调查处理,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工程尚未实施。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江苏庙桥绿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填埋场地第一阶段固废清理处置工程完工,共清理处置固废8111吨;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阶段开工会议,4月8日开始动工;手续方面已取得金坛环保局的同意,已与盘固水泥签订固废处置合同,目前高新区管委会正在持续推进过程中。

30. 2018年一季度水环境质量明显下降。33个国省考断面达标率为54.6%,同比下降21.2个百分点;水质优良比例为30.3%,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3个断面水质下降为劣Ⅴ类,同比上升50%。国家考核要求2018年底达到Ⅲ类的百渎港桥断面为劣Ⅴ类、南溪河潘家坝断面为Ⅴ类。入湖氮磷污染进一步加重。一季度,入太的百渎港桥断面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上升14.2%、120.5%;太滆运河黄埝桥断面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上升38.1%、45.8%;太湖西部区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上升7.3%、92%。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情况:

2018年,33个国省考断面达标率87.9%,优Ⅲ比例60.6%,无劣Ⅴ类断面,均达到省要求。2019年1—6月,33个国省考断面中2个断面因水利工程施工暂停考核,其余31个断面达标30个,达标率为96.8%,优Ⅲ比例为67.7%,较2018年同期均明显提高。

31. 部分重点治太项目未按期完成。列入2017年常州市治太目标的横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革新河黑臭河道整治等任务未完成。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情况:

加大治太工程项目督查推进力度,深入实施“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工作机制,通过会议推进、现场检查、联合督查、暗访曝光、考核约谈等多种方式,推动地方政府加大重点治太项目实施力度,截至2018年底,剩余8个治太项目全部按期完成省定年度目标。

32. 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完成整治的99条黑臭水体中部分截污、活水等整治措施不到位。长坝浜水体氨氮浓度为13.7 mg/L,重返黑臭。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情况:

(1)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常州市非建成区黑臭水体销号暂行办法》,要求各辖市区对照《办法》要求对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99条河道分别进行对标调查和水质评估工作,2018年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按30%的比例对99条河道进行了水质抽查,其中1条河道达不到消除黑臭要求,市住建局下达了整改通报,要求溧阳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2018年底前第二次抽查,水质已达标。

(2)长坝浜消除黑臭。武进区对长坝浜开展综合整治,将上游尚未完全拆迁区域的污水就近接入污水管网,对河道实施全线清淤和生态治理,工程措施已全部完成。根据第三方连续几个月的水质检测,长坝浜水质不黑臭。

(3)加强长效管护。依托“河长制”的全面推进,建立健全已完成整治黑臭河道岸线管护以及河面保洁机制,进一步提升河道长效管理水平。

33. 饮用水源地保护存在隐患。溧阳市沙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太公山景区旅游餐饮等违法项目。正在使用的钱资荡备用水源地未开展达标建设。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整改情况:

(1)溧阳市已完成沙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2018年5月关闭太公山景区,搬迁或拆除滨湖酒店用餐设施、厨房设备和王永良土特产超市物品。2018年6月关闭三家汽修店和经营性停车场。沙河水库取水口延伸工程已2018年11月12日顺利完工;12月11日,省政府同意溧阳市沙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苏政复〔2018〕137号),溧阳市沙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环境隐患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金坛区取消钱资湖备用水源地。2018年6月底正式停止从钱资湖取水,2018年8月省水利厅已公布取消钱资荡应急水源地。

34. 养殖污染未有效控制。滆湖仍存在9449亩围网养殖。金坛、溧阳、武进池塘养殖面积分别达18.5万亩、18.4万亩、4.7万亩,基本未进行池塘标准化改造。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情况:

(1)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认真落实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在稳定基本养殖面积的基础上,统筹生态环境保护、水域滩涂承载力和水产养殖发展。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全市渔业重点辖市区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和天宁区全部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正在制订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着力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与品种结构调整。全市水产池塘养殖总面积42.6万亩。针对养殖尾水达标要求,继续加大池塘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力度,提高投饵少、污染小的河蟹、青虾养殖面积,到2020年,全市河蟹、青虾养殖面积调整到28.1万亩,比重达到66%。同时,按照《常州市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专项规划(2016-2020年)》,大力实施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大力推广物联网、池塘循环水、水体净化等技术,计划完成2.8万亩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目前已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1.43万亩。

(3)扎实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以开展“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县(区)”和“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不断完善全市水产养殖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市、辖市区和水产重点镇三级合法养殖和标准化技术培训,全面普及《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突出提高养殖企业、规模养殖场(户)按标生产的意识和合法养殖意识,强化养殖主体责任。

(4)切实强化养殖污染管控。沿太湖3公里缓冲区已完成退养75户,年底前推进完成全面清退整治;建成养殖尾水净化生态示范点15个。开展养殖尾水监测工作,针对不同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开展养殖用水和排水水质监测,掌握尾水排放的达标情况。

(5)完成滆湖围网养殖整治。2019年3月,滆湖武进区9449亩网围已全部拆除到位。

35. 保留的畜禽养殖场中有85个未通过整治认定,通过整治认定的仍存在非法排污现象,常州市庞家养猪专业合作社将沼液非法排入周边河浜。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情况:

(1)进一步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和检查认定工作。组织各畜禽养殖场因场施策制定治理计划,开展检查认定工作,按照省市“263”行动计划,2018、2019、2020年三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须分别达到80%、85%、90%,截至2019年6月我市治理率已达到96.4%,基本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2)健全畜禽养殖环境治理长效监管。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对整治后畜禽养殖存在污染反弹或非法排污现象的养殖场进行依法查处,如进一步治理后仍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养殖场列入关闭清单。

(3)完成对礼嘉镇庞家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关停拆除工作,土地已复耕。

36. 排污口整治不到位,内河支浜排污口排查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

(1)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化整治工作。2018年初,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市共排查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53个,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106个。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设置排污口的整改,53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已全部整治到位;106个规模以下排污口中,57个已完成整治,其余49个正按要求推进整治工作,到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2)根据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印发《常州市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19〕53号),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管理、排查整治工作,已编制《无人机航测实施方案》,完成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任务,9月份,生态环境部组织专项调查组,对无人机和卫星航拍发现的疑似排污口进行了逐一现场排查,近期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

37. 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展滞后。截至2017年底,1083个油罐防渗改造未完成。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情况:

(1)2018年,将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列入“263”专项行动,每月调度改造进度,每季度不定期对加油站改造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协调解决部分加油站审批、验收等环节中的问题与困难,每季度通过市长点评会的形式,对改造进度较慢的辖市(区)进行通报。至2018年底,我市私营加油站全部完成改造任务,339座加油站已完成改造228座,改造率67.3%。

(2)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339家加油站已有305家加油站(点)(共计1202个油罐)完成防渗油罐改造,占应完成总数的90%,剩余34家加油站(点),共205个地下油罐改造正在推进中。

第三部分    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

38. 全市现有化工企业646家,入园企业105家,入园率较低,其中武进区化工企业数量占全市的40%以上。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情况:

(1)2017年,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开展“263”减化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截至2019年9月,全市化工生产企业累计数量减少57.3%,超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其中武进区化工生产企业累计减少61.4%。

(2)2018年,培丰化工集中区取消化工园区定位,武澄工业园调整园区产业定位,不再作为化工园区管理。组织3个保留的化工园区开展2017年度自我综合评价及专家审核。目前正组织园区按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提升。

(3)2019年,我市纳入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化工生产企业440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年计划关停验收45家,入园率达到19%。截至9月底,已累计关停验收47家,入园率达20.5%。

(4)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7月8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印发了《常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常办发〔2019〕79号),启动了全市化工产业再排查工作,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按照安全环保管理细化要求,重新评估,制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处置意见。

39. 金坛培丰化工集中区、溧阳南渡新材料工业集中区、天宁武澄工业园未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情况:

(1)溧阳市对南渡新材料工业集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226户居民实施搬迁,于2018年12月全部完成。

(2)金坛区于2018年5月对培丰化工集中区取消化工园区定位,依法对集中区内化工企业实施关闭。

(3)天宁区于2018年5月对武澄工业园取消化工园区定位,2018年9月对园区规划作出调整批复,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正式将园区定位调整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并对园区内4家化工企业实施分类整治。

40. 沿江化工企业众多,环境安全风险较大。滨江化工园区内企业废气整治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危险废物超期贮存,常州江昇化工有限公司还存在废水偷排现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1)已经完成长江经济带(常州沿江地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规划(2018-2035年)并组织实施,启动沿江1公里范围内低质低效化工企业关停关转工作,与4家化工企业签订意向协议,2家企业已正式签署关闭搬迁协议并启动实施关闭搬迁工作。

(2)深化园区废气治理。园区重点异味企业“一厂一策”专项整治工作正按照时序进度推进中;实现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化工企业应用全覆盖,固定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82套,基本完成验收,对各排口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

(3)园区内企业67家企业安装雨水口采样器,60家企业已完成闭水试验。

(4)永泰丰积存危废、安耐得虹江库危废已完成销库;江昇化工长期停产,已纳入关闭计划。

(5)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涉气专项执法行动、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VOC专项整治、双随机检查等。

41. 全市现有162家印染企业年废水排放量3800万吨,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0%以上,中水回用率较低,部分企业预处理后废水不能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1)2019年4月,《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专项规划》通过评审,2019年7月,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根据“263”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印染行业专项整治,2017年以来,共关闭印染企业58家,整治提升45家。

(2)按照《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要求,开展六大重点行业直排企业提标改造工作,全市共有6家纺织印染直排企业,目前4家完成提标改造,其余2家年底前完成改造。积极开展印染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全部46家印染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

(3)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我市共有印染企业189家,截至2018年底,完成印染企业的许可证核发,目前正按照国家、省开展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

42. 全市现有电镀企业56家、钢管酸洗企业61家,布局分散、规模小且违法问题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1)56家电镀企业按照太湖流域电镀行业环保整治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其中,46家完成环保整治和自主验收,4家停产待整治,6家关闭。

(2)常州经开区各类钢管企业总计51家,截至目前,共计关闭、淘汰酸洗工段16家,剩余35家有酸洗工段的企业中,均编制整治方案,实施“一厂一治”,目前5家企业已初步完成整治,其余企业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中,力争10月底前完成整治。天宁区钢管酸洗企业10家。2019年6月下发了《常州天宁区钢管(酸洗)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提升方案》,召开了整治动员会,明确整治标准、时限,6月底会同专家对照整治标准逐一开展问题排查,各企业在专家核查、企业自查基础上制定了整治方案,目前10家企业整治工作实施中。

43. 武进遥观电镀有限公司违法问题被省“263”曝光后,停产整治不到位,废水超标排放。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太湖流域电镀行业环保整治的通知》(苏环办〔2017〕385号)文件要求,武进遥观电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已通过专家组验收。下一步,武进区加强长效管理,不定期巡查暗访。

44. 前杨污水处理厂在整改过程中私自偷排废水,致使二贤河变成“黄水河”。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情况:

(1)2018年5月7日,经开区环保分局对前杨污水处理厂偷排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企业下达查封决定书,处罚款80万元。

(2)前杨污水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及处理工艺。提升改造及配套工程占地面积约40亩,设计规模1万m?/d,污水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GB18918-2002)Ⅰ级A标准,尾水通过湿地后排入二贤河,工程已竣工。

(3)对二贤河黄水进行治理,实施清淤工程,改善水环境质量。二贤河清淤河道长1006米,清淤土方7.08万方,投资总额约360万,于2018年6月1日开工,7月14日完工。

45. 全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规划尚未正式出台,生态红线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情况:

(1)做好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的校核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2019上半年完成省级生态保护红线校核,与2013年相比,生态红线区域面积拟增加35.28平方公里,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由20.71%增加至21.52%。

(2)严格生态红线管控。积极落实生态红线管护问责、生态准入、生态监察、生态补偿、生态考核、生态资金保障等各项保护机制。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下一步,将根据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制订我市规划。

(3)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2019年组织实施72个生态绿城建设工程项目。上半年完成湿地修复1500亩;植树造林7000亩。金坛区积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试点工作。

(4)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生态红线执法和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采矿(石)、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内旅游开发等问题。开展“2019绿盾专项行动”,对2018年遥感监测疑似问题逐一开展核查,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查处、整改自然保护地内各种环境违法行。

46. 金坛区方山森林公园二级管控区内约2万平方米的森林被擅自砍伐,堆放废矿渣污染环境。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

(1)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了废弃矿渣和相关机械设备的清除工作。

(2)2019年复绿24565平方米,5月16日林业专家验收合格。

(3)加强长效管理,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补种,确保2年管护期内成活率达到85%以上。

47. 横山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范围内违法毁林建墓未得到彻底遏制。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

整改情况:

(1)规范合法墓区管理。对9个有民政批复、工商登记的,已补办使用林地许可证手续的墓区,划定使用范围,设置2255米铁丝网圈定墓区边界。

(2)推动非法墓区专项整治。对既无民政批文,又无林地使用手续的非法公墓,开展专项整治;对建而未售的墓穴由各自公墓自行拆除,并开展复绿工作。完成拆除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域内空穴320个,平整墓地2363㎡,种植苗木700棵。

(3)加强长效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巡查、问题整改、违法行为查处、考核等工作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8. 未落实矿山开采与修复同步的保护要求,溧阳市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从事玄武岩矿石开采加工,没有采取有效的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矿区水土流失严重。社渚镇老虎山矿未按生态保护要求实施修复性开采,渚山采石厂违法洗石,生态破坏问题突出。上黄镇力山宕口2016年4月曾发生污泥倾倒涉刑案件,相关涉案人员被刑拘,但宕口的污染调查和修复工作至今未开展。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全市34个关闭矿山宕口未开展生态修复。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情况:

(1)江苏兴源矿业环境治理已完成。及时跟进和完善水土保持相关措施。矿山开挖时留好平台,终采区及时复绿。加强安全生产,对于存在坍塌危险的开挖边坡、堆土区以及陡峭无围挡的施工道路迅速采取防护治理措施。收集完善水土保持工作实施工程中的相关资料,及时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推进渚山矿区综合整治。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诸山矿区矿地综合整治项目,2019年5月28日,薛埠镇人民政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和江苏信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二地质大队召开了招标前审查会议。已于6月底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8月份进场施工,工期10个月,2020年5月完工。

(3)推进上黄镇力山宕口污染治理。2018年6月委托江苏省环科院完成宕口污染治理调查和监测。2018年9月委托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完成整治工程技术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进行水处理。

(4)加快推进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18年底前,溧阳市、金坛区和天宁区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关闭矿山治理计划。截至2019年9月,溧阳市27个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目前已完成17个,另有10个按要求整改中。金坛区4个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个正在实施,2个正在编制方案。天宁区3个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个正在实施,2个方案已审核。

(5)落实关闭矿山监管责任。由矿山所在地的辖市(区)政府逐一落实关闭矿山的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关闭矿山的巡查检查,采取设置路障、隔离栏等方式,防止废物倾倒入宕口。

(6)严格新设矿山项目管理。新设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采矿山必须严格执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边开采、边修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复垦、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工作。

49. “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突出。邹区镇集聚大量废旧车辆拆解点,薛家镇、奔牛镇、孟河镇集聚众多塑料粒子加工点,洛阳镇、前黄镇集聚大量小铸造企业,这些“散乱污”企业基本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废气废水直排问题突出,群众举报不断。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情况:

(1)2018年,钟楼区邹区镇联合区城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37家废旧车辆拆解点进行取缔,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全部取缔工作。新北区薛家镇制定《关于在全镇重点区块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辖区内18家塑料粒子作坊进行取缔,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全部取缔工作。奔牛镇制定《新北区奔牛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辖区内77家塑料粒子作坊进行取缔,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全部取缔工作。孟河镇2018年制定《“散乱污”企业(作坊)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第二轮散乱污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制定《孟河镇塑料粒子加工企业(作坊)专题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多轮集中整治,对辖区内101家塑料粒子作坊进行取缔,截至2019年6月底完成全部取缔工作。前黄镇制定《前黄镇铸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53家铸造企业开展分类整治,截至9月底已有14家企业主动关闭,2家企业拆除熔铸工段,37家铸造企业开展全面整治,已对完成整改的21家铸造企业进行专家验收。武进区洛阳镇制定《洛阳镇铸造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对辖区内现有11家铸造企业开展分类整治,截至9月底已有3家企业主动关闭,1家整改到位,3家整治到位待验收,4家整改提升中。

(2)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2018年,市政府出台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各辖市、区分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实行拉网式排查,2018年共排查“散乱污”企业(作坊)7030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

第四部分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50. 全市仍有30个撤并乡镇管网未全覆盖,湟里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村前、成章片区管网未建成。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

(1)钟楼区卜弋、泰村2个撤并乡镇管网及分散式处理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2月建成投运。

(2)金坛区花山等7个撤并乡镇以及武进区村前等4个撤并乡镇管网2018年6月底建成投运。

(3)溧阳市后六等17个撤并乡镇污水管网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配套的花园、埭头、南渡污水厂目前已投入运行,社渚污水厂老厂区正常运行,新厂区正在安装调试。

51. 城中村、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进展缓慢,永安花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到位,半夜浜雨排口COD浓度224 mg/L,氨氮浓度54.3mg/L。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1)市住建局2018年安排500万专项资金,完成城区3个老小区管网疏通,排查和整治修复工作。2019年专项组织对新闸花苑等4个老小区内部雨污水管道开展清淤、检测及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清淤、检测管道长度87公里,服务老小区内共计413幢居民楼,服务户数16819户。截至9月底北环新村、清潭一至六村、花园新村、新闸花苑等小区累计疏通检测管网58.04 km;清潭五村完成局部雨污混接改造。同时我市城区污水系统常年保持低水位运行,新建截流系统按照规范截流倍数的上限值进行设计建设,采用自动控制等手段提升截流系统收集管网的维护管理水平。2018年城区进一步完善截流系统建设,完成了柏树坟、朱家村、西林街道等一批污水截流工程。

(2)加快永安花苑小区和半夜浜问题整改。城中村、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正在加快整改中,永安花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半夜浜战斗河水质提升工程已进场施工,预计2019年底前完成。根据第三方连续几个月的水质检测,半夜浜水质不黑臭。

52. 48个工业集中区中有4个未配套建设管网,512家企业未接管。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情况:

(1)截至2018年10月,48个工业集中区的管网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2)截至2018年12月底,企业已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将污水接管到位。

(3)继续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放污水行为。

53. 全市规划发展村庄1736个,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80个,占比仅为21.9%,部分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督察发现前黄镇郎家塘、丁舍西塘污水处理站出水氨氮分别超标1.76倍和5.44倍。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1)完成前黄镇郎家塘、丁舍西塘污水处理站出水超标问题整改。武进区于2018年6月份已完成两个站点的问题排查,并落实整改。通过稳定站点用电,优化处理设备,加强调试和管护,提升污水处理效果。对设施站点进行定期水质监测,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充分运用信息监管平台,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市住建等部门会同各辖市区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完成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556个。

(3)加强对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各辖市、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原则,建立融资、设计、建设和运维一体化保障机制,积极探索项目总承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专业化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和运营,同步建立运行维护考核办法,严格目标管理,加强对运维企业的考核监管,逐步提升设施运行效率。

54. 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底数不清,废玻璃钢渣、铸造废砂、汽摩配加工废弃物等无处置出路,随意倾倒现象普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1)依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地细化一般工业固废调查要求,扎实推进,目前基本完成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底数调查。

(2)强化规划引领提升处置能力。2019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9〕23号),明确了全市主要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工程建设计划,计划实施10个重点项目,其中危险废物6个(能力合计31.7万吨),一般固废项目4个(能力合计约51万吨)。

(3)建设针对性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积极推进金坛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铸造废砂再生利用项目(二期)工程,厂房已基本建成,预计12月底建成投产。

(4)加强宣传培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和法制意识。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固废危废隐患排查专题培训。今年以来,特别是“3.21”响水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市相继开展了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专项检查、全市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暨贮存规范化专项整治行动,对随意倾倒工业固废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55. 全市生活垃圾未实行全量焚烧,金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迟迟未落地,2018年1-4月夹山和沈渎两个应急填埋场每天填埋生活垃圾1700多吨,其中夹山填埋量超出设计能力一倍。两个填埋场分别积存10万吨、3.5万吨垃圾渗滤液,且紧邻太滆运河和丹金溧漕河,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情况:

(1)溧阳市生活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2019年开工建设,厂房已完工,正在安装焚烧炉主体设备,预计2019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1000吨/日,二期500吨/日)于2019年8月完成环评和稳评工作,正在准备项目招投标,预计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

(2)2019年底前完成夹山填埋场渗滤液问题整改。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努力提高渗滤液处置能力,降低库存。一方面加大渗滤液BOT项目技改力度,处置能力已超过400吨/日;另一方面通过设备改造,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也超过400吨/天;同时采购应急处理服务,增加渗滤液DTRO应急能力150吨/天;提升外运量,最多时能达到 240吨/天。截至2019年9月底,现场积存的存量渗滤液已从年初的11.5万吨下降至7.97万吨,削减了3.53万吨,目前渗滤液可用库容为3.53万吨。

(3)金坛区沈渎应急填埋场渗滤液问题已整改完成。2018年4月26日,金坛区环卫处与常州润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常州市金坛区(沈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恢复提升及托管运行协议》,渗滤液处理设施每日处理量达80-100吨,排放口安装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测仪并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委托有资质检测公司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出水稳定达标。目前,填埋场渗滤液存放池总量4万吨,现暂存渗滤液2.8万吨,每日平均产生渗滤液129吨,每日平均处理125吨(平均外送处理49吨、自处理76吨)。同时,“沈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外包处理项目”已获批准,计划采购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带人带设备现场处理渗滤液并保证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可增加日处理渗滤液80吨/天,该项目计划11月进场施工,12月份调试并正式生产。届时沈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自行处理量和外运处理量将大于每日产生量,沈渎填埋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问题平稳可控,在日产日清的同时逐步降库存。

56. 新北区春江镇临时填埋场内混存工业固废,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置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情况:

(1)实施风险管控工程。2018年6月底前,已禁止一切垃圾进入该场地堆放、填埋,永久性关闭该临时填埋场并强化现场管控。2018年8月,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的调查工作并实施风险管控工程,包括环境风险应急管控方案编制,环境风险应急管控措施实施,地下止水帷幕阻隔工程。目前该项工程已完成。

(2)实施好氧减量化处置工程。编制《铁本垃圾堆埋点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方已进场施工。

(3)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定期收集处理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委托污水处理厂定期对铁本地块渗滤液实施拖运,确保现场及周边水环境质量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