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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财政厅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苏应急〔2019〕11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11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财政厅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苏应急〔2019〕1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118号)和《常州市安全生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常人社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的决策部署,聚焦化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导向,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为核心,深入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打造高危行业领域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支撑。

四、工作目标

截止2021年底,通过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1.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下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新招录从业人员及在岗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其中高危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危企业班组长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遴选培育1个以上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市级安全技能实训示范基地、1个以上市级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示范基地、1所以上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1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市级示范企业。

3.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格局初步形成。

五、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意见》从3方面制定了14项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的重点对象。一是加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培训学时,严肃查处代培代训代考行为。二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各企业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加强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培养方案,在202l年底前将高危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四是加强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覆盖全员。2021年底前要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五是加强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要严格落实新上岗员工和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完善和落实师带徒制度,在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二)明确提升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支撑能力的途径。一是加强安全培训考试机构能力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机构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机构实际操作考核设备配备和能力提升。二是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2021年底前实现所有化工园区都有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机构、实训基地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服务。三是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遴选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要推动一批化工园区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联盟,推动职业院校增设安全技能培训内容。四是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社会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机构享受同等政策。五是搭建高危企业安全技能培训网络平台。探索建立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学习培训学分银行制度,为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学习个人终身账号和档案。六是建设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高危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和退出机制,逐步实现企业在岗培训以企业内训师承担为主。各类安全培训机构要制定师资培养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教师授课针对性和感染力。市级有关部门将建立市级培训师资库。七是完善培训考核标准和教材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在安全技能培训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升培训规范性和系统性。建设安全生产数字资源库,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三)明确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的政策。一是确定补贴项目。个人类补贴: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在常州市范围内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证书的,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暂行)》给予相应补贴。实训基地建设类补贴: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范围。培训项目补贴: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的班组长开展项目制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直补培训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总监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二是确定相关政策措施。各地区要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中相关内容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细化有关资金补贴条件和具体标准,落实好补贴的发放工作。要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提取工伤预防费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为参保企业提供安全技能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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