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征地拆迁 >> 正文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第33号

发布日期:2022-02-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2022〕34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2021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319.21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1052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新桥街道马鞍村、孙家巷村、道乡社区、茶庵村,薛家镇玉龙社区、中巷社区、新晨社区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所在村组

 计

  用   地

设 用 地

利 用 地

 计

其中耕地

1

新桥街道马鞍桥村村集体

39.7035

0.792

0.0765

33.495

5.4165

2

新桥街道孙家巷村村集体

56.7255

0.552

0.381

56.109

0.0645

3

新桥街道道乡社区村集体

18.5505

1.3905

1.221

17.019

0.141

4

新桥街道茶庵村七组

0.402

0.03

0.03

0.372

0

5

新桥街道茶庵村村集体

47.46

0.6

0.582

46.86

0

6

薛家镇玉龙社区薛东组

4.704

4.6845

4.6335

0.0195

0

7

薛家镇玉龙社区薛西组

0.474

0.4635

0.4035

0.0105

0

8

薛家镇玉龙社区老虎墩组

2.0235

2.0235

0

0

0

9

薛家镇玉龙社区村集体

26.9085

0.0165

0

26.892

0

10

薛家镇中巷社区韩家塘组

0.642

0.642

0

0

0

11

薛家镇中巷社区村集体

95.871

10.9305

3.255

82.272

2.6685

12

薛家镇新晨社区村集体

9.273

0

0

9.273

0

 

   计

302.7375

22.125

10.5825

272.322

8.2905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新桥街道办事处、薛家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5951031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