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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江苏省信访条例》内容知晓度问卷调查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江苏省信访条例》于2006年5月3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全市信访系统对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进行了宣传和学习,现就新修订《江苏省信访条例》内容知晓度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时间为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10月03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结果

1.您的性别?

①男占86.96% 

②女占13.04%

2.您的年龄?

①18至29占3.26%

②30至39占21.74%

③40至49占38.04%

④50至59占29.35%

⑤60及以上占7.61%

3.您的受教育程度?

①高中及以下占29.35%

②专科占31.52%

③本科占35.87%

④硕士及以上占3.26%

4.您的职业是?

①农民占9.78% 

②工人占29.35% 

③机关工作人员占19.57% 

④个体经营户占9.78% 

⑤学生占1.09% 

⑥其他占30.43%

5.您知道今年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适用于本省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和信访人的信访活动?

①知道占18.48%

②不知道占81.52%

6.您知道信访工作应当坚持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的原则吗?

①知道占19.57%

②不知道占80.43%

7. 您通过哪些途径了解到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

①省、市信访局网站占78.26%

②市人民来访接待大厅占6.52%

③信访宣传栏占15.22%

8.国家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①知道占27.17%

②不知道占72.83%

9.您知道对已经通过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吗?

①知道占25%

②不知道占75%

10. 您知道信访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信访秩序,不得聚众闹事,策划、组织或者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吗?

①知道占41.3%

②不知道占58.7%

11.您知道信访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信访秩序,不得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制作、复制、传播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信息吗?

①知道占43.48%

②不知道占56.52%

12.您知道信访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信访秩序,不得就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反复信访并缠闹不休吗?

①知道占40.22%

②不知道占59.78%

二、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发现,大部分参与调查者对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的内容不够熟悉,对信访群众的权利、义务尤其是诉访分离、信访秩序等方面不够清楚。

三、下一步举措

下一步,市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信访条例》宣传:

1.充分利用市信访局网站、“常州信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强对信访条例及相关的信访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2.充分利用法治长廊、接待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加强对依法分类处理、诉访分离以及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信息着重宣传,帮助信访群众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

3.通过接访的方式加强宣传。接访人员在接待过程中,不断向信访群众宣传《江苏省信访条例》。同时可以充分利用信访服务进社区的机会,通过发放信访条例知识宣传册,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倡导群众依法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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