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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公布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5月25日上午9点—11点,在湖塘天禄广场和经开区东升时代广场有咨询会
发布日期:2019-05-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日前,2019年常州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主要政策正式公布。为了方便广大市民了解有关招生、考试、录取政策,区教育局将于明天上午9点—11点,在湖塘天禄广场和经开区东升时代广场举行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中考中招、高考高招咨询会,市民可以就关注的问题现场咨询工作人员。

幼儿园入园

入园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3周岁,有武进区户籍的幼儿,或在本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入园条件:本区户籍幼儿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非本区户籍的幼儿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暂住证明、用工证明及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各幼儿园(含经《武进日报》公示的简易托幼机构)咨询、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

各幼儿园在做好预登记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将于7月6日前办理报名手续。

小学入学

入学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武进区户籍的,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按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一致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等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小学按核准的招生方案自主招生。新市民学校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市民学校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3〕23号)文件要求规范招生。

根据安排,5月30日,各公办小学发布招生公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7月1日—6日,各公办、民办小学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递交入学申请材料。公办小学审核施教区儿童入学申请材料,民办小学组织面谈。7月8日—12日,民办小学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办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补报名手续。7月31日前,各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初中入学

入学对象为经毕业考核,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中心城区的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户籍(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与房产证一致,按施教区范围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规定接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其余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公办初中根据相关文件划定的施教区就近招生。凡按历史习惯或因乡镇区划调整需跨施教区招生录取的,须经所在镇与相邻镇政府、招生学校协商一致后,报教育局审核备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凡能同时提供以下4种证明材料:流动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在武进区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与武进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工作证明,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可向居住地公办初中提出入学申请。

各民办初中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根据“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原则,按核准的招生方案规范招生。应届小学毕业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并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手续,违反规定者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安排,5月30日,各公办初中发布招生公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6月4日—6日,应届小学毕业生到相应民办初中现场办理报名手续;6月28日,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示拟录取名单;7月15日前,各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31日前,各初中完成招生工作。

特定群体入学

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区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本区有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及听障儿童的招生。

在武进的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人才(经区委人才办认定)子女,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起始年级的,依据房产所在施教区,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无房产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外籍人士子女根据自身需求到相应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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