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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签订江苏省内首份执行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8-07-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7月23日下午,新北法院与人保财险常州分公司举行座谈并签订执行保险战略合作协议。新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少平与人保财险常州分公司总经理汪伟作为双方代表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作了交流发言,会议由新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万小刚主持。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引入了“诉讼保全+执行悬赏+司法救助”三位一体的保险服务模式,由人保财险常州分公司为新北法院的当事人提供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等法律服务。其中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对于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因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执行悬赏保险主要针对现实生活中无力承担悬赏费用的申请执行人,由保险公司为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并承担赏金赔付的责任。执行救助保险是指在案件执行中,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导致陷入生活困境时,法院作为投保人,使用部分救助金为遭受人身伤害并获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其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新北法院与人保财险常州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执行保险范围较广、覆盖面较大,在全市乃至全省开创了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新局面。后续,双方还有意就执行网拍、执转破等方面涉及的保险事项开展合作,以人民为中心做大做强合作平台,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降低申请人执行成本、提高执行实效,助力诚信社会建设,以实际行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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