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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8-04-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推进全省首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创建,常州市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36号),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四好农村路”即: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今年年初,省委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四好农村路”的最新指示批示要求,结合乡村振兴和“交通强省”战略,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同时明确2018年常州、苏州、南通三市作为全省试点,在示范县(区)的基础上,开展示范市创建,为全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样板。为此,市政府制定此意见,全面指导推进创建工作。

二、总体创建目标

到2018年底,武进区、新北区通过省政府重新组织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考核验收,溧阳市、金坛区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全市率先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主要技术指标是:一是农村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行政村、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镇村公交线路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保持100%;二是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达到99%以上,基本消灭危桥;三是养护得到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经常性养护率达100%,宜林路段县、乡、村道绿化全覆盖;四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五是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镇村公交开通率保持100%,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保持5A级。

三、重点工作任务

重点任务是建立“建管养运”四个工作体系,积极打造“美丽农路幸福家园”常州品牌。

一是建立畅通便捷、安全优质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根据我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要求,新改建农路331公里,改造农危桥117座,完成投资15.5亿元。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市域、县域内外农村公路的互联互通,建设茅山旅游大道、青龙互通至焦溪连接线、黄岗岭至宜兴界、祠堂村至高淳界道路等一批“内接外联”工程。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0公里,完成投资7170万元。基本完成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农村公路亮化工程,以新北区、武进区为试点,实现县道亮化全覆盖,乡道亮化率达80%以上,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结合美丽乡村示范区(点)建设,大力创建美丽示范农村路,实施农村公路绿化工程600公里。

二是建立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在武进区率先开展乡镇农村公路标准化管理工作,其他辖市(区)深入推广,做到“人员机构配置、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管理行为、管理台账”五个标准化。实行辖市(区)统一执法、镇村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车辆治理和农用车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探索“路长制”管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管理制度。

三是建立创新驱动、科学专业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全面实行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投标制度,选择专业养护施工队伍进行养护作业;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提升农村公路管养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养护检查考核,全年市级养护检查对县道实行100%全覆盖,对乡道抽查550公里以上,各辖市区对辖区内县道、乡道进行全面检查。全市优、良、中等路的比率县道达到98%,乡村道达96%,县道次、差等路大中修比率达100%,乡村道达到70%以上,路况技术水平保持全省领先。推行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机械化,县道保洁和小修保养机械化率达100%;利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农村公路信息监管系统,实现对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全面监控管理。加大预防性养护、路面再生等绿色低碳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提升养护质量。

四是建立客货并举、便民惠民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着力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新增及更新镇村公交8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70%以上。加密镇村公交班次密度,优化调整25条镇村公交线路,开通1条乡村旅游毗邻镇村公交专线。继续保持镇村公交开通率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5A级。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直通车等个性化客运服务,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班线。着力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发展紧密型农村物流联系网点,形成特色农产品专业配送服务。大力发展“快递进村”工程,快递服务实现县、乡、村100%全覆盖,建成村邮站500个,打造村邮站示范点。着力加强农村客货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现有农村客运站点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专业化运输车辆。

五是打造“美丽农路幸福家园”品牌工程。开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四好农村路+”特色创建,集聚形成全市农村公路品牌效应。实施“四好农村路+文化旅游”工程,各辖市区结合各自历史人文景观,构建“全域旅游”的农村公路路网,开发一批旅游示范道路,促进乡村旅游业转型升级;实施“四好农村公路+特色产业”工程,根据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特色乡镇等地域产业发展需要,建设服务产业发展的资源路、产业路,推动农村公路和产业项目同步建设、融合发展;实施“四好农村公路+休闲生活”工程,完善农村公路绿道、慢行交通体系和信息化标识系统,设置茶舍、驿站、观景平台、自行车、房车基地等服务配套,提供停车休憩、观景体验、信息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出行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常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协调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目标任务分解、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辖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政策支持、财力保障和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并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支持配合本行政村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三是健全管理机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区域内农村公路管养规模,合理确定辖市(区)、镇两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及人员编制数量,确保管养机构正常运行。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辖市(区)、镇两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加快建立以辖市(区)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市级半年督查、辖市(区)季度检查、镇每月自查”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市政府每半年将创建工作成效对各级政府进行通报考核。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努力营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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