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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执法进小区已在我市各区全面展开。据悉,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此举在省内还是首创。请问之前各职能管理部门针对小区管理存在着那些问题?

发布日期:2021-11-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小区联合执法政策依据不足。在新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之前,无论是城市管理执法,还是卫生安全执法、规划执法、道路交通执法等,都没有延伸到小区内部,造成了小区执法空白,违章搭建、破墙开店、毁绿种菜、车辆乱停现象频繁出现。 

  2、小区联合执法事项界限不明。小区事物繁琐,每个小区又有各自的特点,遇到一项违章现象常常出现每个部门都能管、每个部门又不能管的现象,部门职责不明晰,又没有一个牵头部门和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只能相互推诿,问题解决不了,造成物业矛盾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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