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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下调

发布日期:2018-12-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2月11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常州市区阶段性降低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至7.5%,个人缴费费率维持2%不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不变。
  此次费率下调预计为市区6.1万户参保单位累计减负2.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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