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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常州市召开全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7-10-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加快推进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经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10月12日,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全市河长办主任会议。会议由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计玉根主持,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秦文秋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辖市(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和市水文局就“一河一策”编制相关工作的介绍。市农委、环保、建设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工作,针对下阶段工作开展及“一河一策”编制提出了具体建议。

秦文秋指出,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认识仍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省河长制已正式入法,各地各单位必须加深认识、精准定位,要通过河长制这一责任体系和平台,有效助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联动仍需进一步磨合。各地各单位充分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有利于扭转河湖治理中地区分割、部门分治的局面,要进一步增强联动,把治水管水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责任仍需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办不仅要当好各级河长的参谋助手,还要做好具体工作的协调督办。各级河长联络员不仅要服务好本级河长履职,还要配合做好对下一级河长督导检查工作。各相关单位不仅要自身履好职,还要协调其它部门尽好责。

秦文秋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理清思路、找准对策,真正实现精准发力。一是问题要摸清。各地要加快“一河一策”编制及“河长制样板”打造工作。要对河湖存在的问题进行再细化、再梳理、再落实,形成问题清单,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八大任务”,制定年度、阶段治理目标,明确目标清单,要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和制定的目标,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治理对策,形成任务清单;二是思路要明确。各级河长办要发挥平台枢纽作用,全面真实掌握河流情况,统筹抓好协调和调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好在河湖保护管理中应尽的义务。各联络员要按照市河长办和河长助手要求,配合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三是措施要到位。要围绕河长制“八大任务”,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治理落后化工产能、城镇生活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要结合城乡综合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注重河湖水域岸线保洁,开展干线航道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推进水美乡村、美丽库区建设;要强化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大河湖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强化岸线巡查,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要加强河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两河”工程、畅流活水、企业入园、雨污管网、退田还湖、连通清淤、水质监管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各项设施的全面治理,提升河湖生态面貌及防洪能力。   

秦文秋强调,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行升级版河长制的元年。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一是河长巡河要到位。各地要及早谋划,确保河长巡河常态化,要变等河长来巡河为主动约请河长巡河;各级河长办要服务好河长巡河,为河长巡河做好周密安排,并做好下级河长办督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好在河湖保护管理中应尽的义务,及时落实好河长要求,及时交办督办查办;二是部门协调要到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议定事项,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相互支持配合,协调联动发力,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督察考核要到位。各地要认真研究、切实抓好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将河长履职情况作为党政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四是宣传引导要到位。各地要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爱、珍惜、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要加强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河长制覆盖河道的基础数据、涉河工程、岸线管护等实现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市河长办兼职副主任、市农委副主任何尧平,市河长办兼职副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张龙,市建设局公用处处长贺汀,市水文局副局长王雪松,各辖市(区)河长办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市级河长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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