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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100万流动人口年内将拥有“居住证”

发布日期:2014-09-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居住证”和“暂住证”,虽是一字之差,但手持“暂住证”总让人感觉是一座城市的“外人”,难以产生归属感,居住证则将赋予持有者更多市民化待遇。在9月19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进行了专题讨论。对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专题讨论,也是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
  年内将完成100万张居住证发证工作
  常州市是人口流入大市,全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150万人。据悉,年内将完成100万张居住证发证工作,实现对居住六个月以上流动人口的全覆盖。
  据悉,居住证持有人在常州市享受的公共服务明确为9类14项,涉及子女入学,机动车牌照、驾驶证、护照申领,机动车异地检验,计划生育服务,卫生保健、职业技能培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等。今后,常州市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增加流动人口享受的公共服务项目。
  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作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首批申报城市之一,常州市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9月18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医养融合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将通过制定激励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如,对以自建产权用房新建的护理型床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落实并提高普通床位(自理老人的床位)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等;加快创制医养融合政策步伐,包括在省内首创“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办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机构或将床位转型为养老床位的,经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贴”等政策;制订入职奖补办法培养养老队伍以破解当前养老服务人才匮乏的困境,挂牌全国高级护理员培训和鉴定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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