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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一房多本” 常州市共有不动产登记只发一本证

发布日期:2019-12-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2月起,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针对共有的不动产,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原则上只发放一本记载全部共有人并注明每个人持有份额的权属证书。
  以前共有的不动产,一般办理登记手续时共有产权权利人都可持证。为什么今后共有产权的权利人对证书的持有方式将由原有的“一房多本”转化为“一房一本”?
  据介绍,这是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针对以往“一房多本”弊端,推出的一项深化“放管服”的改革措施。以前,夫妻之间、夫妻与子女或是朋友之间共同买房,同一套不动产的共有产权人都人手一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但如果遗失了其中的一本,不但需要发布遗失公告,而且其他所有共有权人所持的不动产证全部需要重新补办。尤其是有的继承获得的房产分属多个兄弟姐妹共有,在涉及交易时相应的手续非常麻烦。现在采取一个不动产发放一本产权证的方式,便于持证人保管,可避免丢失带来的“连锁”麻烦。
  实施“一本证”新办法后,不动产权证上的“持证人”是谁,由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利人共同协商。大家一致确定“持证人”后,产权人在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工作人员会对持证情况进行当场询问,经询问确定结果后会将“持证人”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共有产权在只发放一本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权利人有多种方式可查询到自己的共有信息:一是凭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或自助查询机查询,二是登录“我的常州”APP或“江苏政务服务”APP,经注册实名认证后实时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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