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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第二十七批)

发布日期:2016-08-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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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处理情况

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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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新屋村,有一家喷塑加工厂有磷化工段,无手续。

1.经调查,反映的情况属实。

2.经调查,邹区镇新屋村有两家喷塑加工厂,分别为刘俊喷塑加工厂和王所宝喷塑加工厂,均为无照经营的小作坊,有酸洗磷化工段,无环保审批手续。

3.刘俊喷塑加工厂主要从事电器盒的喷塑加工,有约1m3酸洗池、除油池、磷化池各1个,清洗池3个、废水中和池1个及喷塑线1条。2016年4月28日,钟楼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该企业虽不在生产,但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企业表示不再生产。通过核实该单位5月份以来的用电记录,并比较正常生产月份的用电量,确定该企业未正常生产。

4.王所宝喷塑加工厂主要从事为支架工件的喷塑加工,建有约1m3酸洗池、除油池、磷化池各1个,清洗池2个。2016年1月8日,钟楼区环保局针对该单位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责令该单位停止生产。4月15日,再次检查时,该企业仍在生产,即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8月13日,区环保局再次对该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仍在生产。

1.对刘俊喷塑加工厂的处理。8月15日,该单位切断了生产电源、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并通过行政代处置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对该单位现场剩余的废酸、废碱、废磷化液等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

2.对王所宝喷塑加工厂的处理。8月16日,在邹区镇政府、钟楼区环保局的监督下,该企业切断了生产电源、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同时通过行政代处置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对该单位现场剩余的废酸、废碱、废磷化液等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

1.督促邹区镇镇政府发挥环保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加强对新屋村无证无照小加工作坊的排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后从严查处。

2.加大对已查处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其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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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西阳乡强盛精制钙化有限公司废气污染。投诉人怀疑相关部门将投诉人信息透露给企业。

1.经调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2.反映的为金坛市祥盛精制钙化有限公司,位于金坛区薛埠镇西阳集镇南工业园。该公司生产项目“节能环保型石灰竖窑提标技改项目”于2014年5月经金坛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4月通过环保竣工“三同时”验收。

3.8月13日金坛区环保局会薛埠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燃烧废气采用碱喷淋脱硫除尘设施处理,窑底出灰口与氧化钙粉碎车间均采用脉冲布袋除尘,燃烧废气与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同时,该公司配备一台2吨洒水车每天对厂区4-5次喷洒。经对该公司有组织生产废气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燃煤废气烟尘、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指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排放限值,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粉碎工序颗粒物与窑底出灰颗粒物指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监测点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筛选后的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厂区西北侧有部分物料和燃煤未进入仓库储存等问题。

5.反映的“相关部门将投诉人信息透露给企业”的情况,金坛区环保局纪检组和薛埠镇纪委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未发现该情况。

1.薛埠镇政府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治,全面梳理并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

2.金坛区环保局对金坛市祥盛精制钙化有限公司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金坛区环保局于8月16日下达处罚告知(坛环罚告字[2016]97号),罚款3万元。

1.加强对金坛市祥盛精制钙化有限公司的跟踪督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整治不到位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2.薛埠镇政府依据《金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污染源的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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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汉江西路128号8幢5楼‘常州苏测环境检测公司’、环保一路2号‘邦达诚环境检测公司’、汉江西路91号‘常州科正环境检测公司’,将化验废水排到下水道,药品瓶乱扔。

1.经调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2.反映的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工商注册地为新北区黄山路99-4号-8,在2014年8月苏测环境整体搬迁至新北区汉江路128号8号楼5楼。现有监测建筑用房面积1188平方米(租赁),其中办公面积5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为688平方米。反映的邦达诚环境监测中心(江苏)有限公司坐落于常州市环保产业园内,现有监测建筑用房面积1600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5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为1100平方米。反映的常州市科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注册成立,租赁汉江西路91号拨云科技有限公司二期车间二层203室,于2016年6月24日解除租赁合同,由拨云科技有限公司收回厂房。

3.反映“将化验废水排到下水道”问题。8月13日新北区环保局分别对上述2家开业的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产生的废液按废液种类(一般废液、有机废液和重金属废液)设置有3只专门的废液收集桶;危废仓库存放有废液收集桶4只,其中3只已收集满;该公司产生的废液和药品塑料玻璃瓶已与第三方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经查阅企业废弃物处理记录表,自对外营业以来共产生废液约2137.5升,至今未转移处置。该单位租用常州常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厂区雨污分流,现场调查时雨水口无水外排;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化验废水排到下水道的迹象。邦达诚环境监测中心(江苏)有限公司实验室产生的废液按废液种类(一般废液、有机废液和重金属废液)设置有14只专门的废液收集桶;危废仓库存放有已收集满的废液收集桶44只。经查阅企业废液收集登记表,自对外营业以来共产生废液约1310升,至今未转移处置。该单位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调查时雨水口无水外排;生活污水接管常州市排水管理处,污水井有少量生活污水外排,经采样分析,水样中pH、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铬、汞、挥发酚等指标无异常,未发现化验废水排到下水道的迹象。常州市科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已停业。

4.反映“药品瓶乱扔”问题。经查阅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废弃物处理记录表,自对外营业以来共产生玻璃试剂瓶(硝酸、硫酸、盐酸等)1046个,全部存放于危废仓库,至今未转移处置;共产生塑料试剂瓶(氯化钠、无水碳酸钠、钼酸铵等)共369个,其中10个(重约1.05公斤)经清洗后作为生活垃圾处置,属于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经查阅邦达诚环境监测中心(江苏)有限公司废物收集登记表,自对外营业以来共产生玻璃试剂瓶(硝酸、硫酸、盐酸等)633个,全部存放于危废仓库,至今未转移处置;共产生塑料试剂瓶(氯化钠、无水碳酸钠、钼酸铵等)共258个,其中17个(重约1.7公斤)经清洗后作为生活垃圾处置,属于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常州市科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已停业。

新北区环保局对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邦达诚环境监测中心(江苏)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分别2万元罚款(常新环听告字〔2016-129〕、〔2016-130〕)。

1.责成薛家镇、滨开区(春江镇)加强对该企业的执法监管,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信息公开,将环境信访及处理情况及时与信访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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