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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出台背景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一个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也是促进广大儿童健康茁壮成长的必然要求。为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省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苏发改社会发〔2022〕482号)要求,按照常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发改委、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牵头起草了《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二、建设目标

让儿童在常州真正实现“善育常在”“优学常在”“健康常在”“宜居常在”“快乐常在”“安全常在”。到2025年,建成一批示范项目,儿童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争取列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百家试点。到2035年,高标准建成儿童友好城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常州样板”。

三、重点任务

《方案》针对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方面友好,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体系、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服务网络、健全精准有力的儿童友好福利制度、建设开放共享的儿童友好空间、营造健康向上的儿童友好发展环境。

(一)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体系。出台《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编制《常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5年)》,将儿童友好融入国土空间、教育、医疗、文化、体育、食品、社会福利等行业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积极打造儿童友好“15分钟生活圈”。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探索建立儿童优先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儿童友好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研究制定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社区、交通出行等领域儿童友好建设指引和标准。将儿童参与纳入有关儿童事务的决策过程,建立儿童代表选任制度,成立各级儿童议事会和儿童观察员队伍,开展“龙城小小讲解员”“行走的博物馆”“寻访历史文化遗迹”“龙城小小规划师”等社会实践。

(二)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服务网络。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1+N”托育模式,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增加至4.8个,创建省级普惠托育机构30家、示范性托育机构10家,普惠托育机构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促进国家级或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和高中学位分别新增1.2万个、5.5万个和0.8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打造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为创建儿童友好城市提供人才保障。优先保障儿童健康,扩大儿童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3‰、4‰以下,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1名、床位增至2.2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配备率达到100%。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到2025年,90%以上的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新增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20所,建设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0所。

(三)健全精准有力的儿童友好福利制度。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探索建立儿童流浪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实现城市街面儿童流浪救助保护率达到100%。优化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制定完善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清单,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100%。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儿童家庭管理和服务网络。到2025年,建成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关爱之家”)38个,改造“梦想小屋”1000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扩大到17岁;常住人口儿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

(四)建设开放共享的儿童友好空间。加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体育场所、绿地等公共场所的适儿化改造,到2025年,常州市大型公共场所、大型景区景点全部建立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全市建成儿童友好学校60所、儿童友好医院20家、儿童友好图书馆200个。推动“美丽街区”与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有机结合,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儿童友好“书香社区”“亲子社区”“安全社区”,到2025年,建成儿童友好街区10个、儿童友好社区50个。推进老旧小区适儿化改造,对部分符合条件的道路、公交场站等进行适儿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交通适儿化微改造项目45个。优化“基地+学校”共建模式,分步建设并挂牌100个左右市级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到2025年,建成儿童友好校外活动基地30个。开展儿童公园等专类公园建设试点,持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环保小卫士等活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创建国际生态学校,到2025年,完成公园适儿化改造40个,全市各级绿色学校建成率达到95%,建成国际生态学校12家。

(五)营造健康向上的儿童友好发展环境。动员全社会力量致力儿童发展,打造最美家庭工作室,建设学校、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站),精选发布一批亲子研学经典线路。每年创作1部以上高质量的原创影视动画、网络视听产品或儿童舞台艺术文化精品,打造“常州三杰”主题教育样板。全面实施学生安全教育增效工程、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制定实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预防计划、预防儿童溺水计划,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儿童网上专题信息监测,推进儿童清朗网络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程。制定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创新建立儿童友好城市数据库。到2025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儿童主任,儿童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1500人,少先队校外辅导员达到400人;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建成校园家风馆20个,累计建成亲子研学经典线路25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把儿童友好与各自职能有机结合。各辖市(区)、经开区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建设规划和行动计划,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二)强化投入保障。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财政资金支持。探索发放儿童服务消费券,鼓励各级政府通过房租水电减免、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儿童服务机构发展。强化儿童服务、特别是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障。

(三)突出示范带动。选取儿童友好设施建设、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家庭教育服务、儿童心理健康、普惠托育服务等典型,打造一批儿童友好示范项目。支持有建设意愿、基础较好的辖市(区)、镇(街道)先行开展探索和创新,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建设模式。

(四)强化宣传倡导。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列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特色内容,将儿童友好理念、建设成效纳入全市宣传重点。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深入挖掘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会、儿童友好论坛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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