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营造“坚持加快发展、注重协调发展”的氛围,更好地发挥竞赛考核对促进发展的激励作用,结合全市目标考核办法修改,市委、市政府对《“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04年6月11日

“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考核办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增创发展新优势,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坚持加快发展、注重协调发展”的氛围,实现在更高起点上的加快发展,在更高水平上的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的竞赛活动。
一、考核内容
  1、“三个第一”,就是对各辖市、区的年度工业投入增幅、财政收入增幅和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等三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别评出第一名。
  2、“六个前十名”分别是:
  ①外资到位前十名,就是对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及各类企业外资到位情况进行考核,省级以上开发区评出前3名、乡镇评出前4名,企业评出前3名;
  ②技改投入前十名,就是对各类企业的技改投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出前10名;
  ③上缴税收前十名,就是对各类企业的上缴税收情况进行考核,评出前10名;
  ④私营经济前十名,就是对各辖市、区及各乡镇私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在辖市、区中评出前3名,在乡镇中评出前7名;
  ⑤工业后劲项目前十名,就是对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及企业的工业发展后劲进行考核,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各评出前2名,企业评出前6名;
  ⑥技术创新前十名,就是对各辖市、区及各类企业的技术创新情况进行考核,辖市、区评出前3名,企业评出前7名。
二、考核方法
  1、“三个第一”
  ①工业投入增幅第一名:按年度全社会工业投入增幅、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增幅、当年投入超亿元工业项目数三项指标综合打分,取总得分第一的辖市、区。
  全社会工业投入增幅第一的辖市、区得50分,其他辖市、区得分=50×本辖市、区全社会工业投入增幅/第一名辖市、区的全社会工业投入增幅。
  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增幅第一的辖市、区得50分,其他辖市、区得分=50×本辖市、区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增幅/第一名辖市、区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增幅。
  各辖市、区每完成1个当年投入1-5亿元(不含5亿元)工业项目,加2分;每完成1个当年投入5-10亿元(不含10亿元)工业项目,加5分;每完成1个当年投入超10亿元工业项目,加10分。
  ②财政收入增幅第一名:按年度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在各辖市、区中直接选出。
  ③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第一名:按年度该指标完成情况在各辖市、区中直接选出。
2、“六个前十名”
  ①外资到位前十名:按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增幅综合评分,取总得分前3名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前4名的乡镇,前3名的企业。
  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第一的开发区(乡镇、企业)的得50分,其它开发区(乡镇、企业)的得分=50×本开发区(乡镇、企业)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第一名的开发区(乡镇、企业)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
  当年实际利用外资增幅第一的开发区(乡镇)的得50分,其它开发区(乡镇)的得分=50×本开发区(乡镇)当年实际利用外资增幅/第一名的开发区(乡镇)当年实际利用外资增幅。
  以上两项分数相加得各开发区(乡镇)的总得分,企业只取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一项的得分。
  ②技改投入前十名:按全社会各类企业当年技术改造投入总量排序,取农业龙头企业1个,高新技术企业3个,服务业企业2个,其他企业4个。
  ③上缴税收前十名:为当年上缴构成地方财力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地方各项税收相加总额前10名的各类企业。
  ④私营经济前十名:辖市、区按私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本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及本市、区私营经济上缴税收总额综合评分,取总得分前3名的辖市、区。
  私营经济实现增加值第一的辖市、区得30分,其它辖市、区的得分=30×本市、区私营经济实现增加值/第一名的辖市、区私营经济实现增加值。
  私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本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第一的辖市、区得30分,其它辖市、区的得分=30×本市、区私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本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第一名的辖市、区私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本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私营经济上缴税收总额第一的辖市、区得40分,其它辖市、区的得分=40×本市、区私营经济上缴税收总额/第一名的辖市、区私营经济上缴税收总额。
  以上三项分数相加得各辖市、区的总得分。
  乡镇按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实现利税总额和增速综合评分,取总得分前7名的乡镇。
  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第一的乡镇得30分,其它乡镇的得分=30×本乡镇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第一名的乡镇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总额。
  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增幅第一的乡镇得40分,其它乡镇的得分=40×本乡镇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增幅/第一名的乡镇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增幅。
  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和增幅第一的乡镇分别得30分,其它乡镇得分按照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和增幅得分办法计算。
  以上4项分数相加得各乡镇的总得分。
  ⑤工业后劲项目前十名:按后一年开工项目投资额评比(以项目批准文件或国家发改委、省计委、省经贸委批准列入前期准备项目为准)。取后一年开工项目投资额前2位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前2位的乡镇、前6位的各类企业(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个)。如当年实际完成数与评比时的上报数有差距,将在下年考评中作相应扣除。
  ⑥技术创新前十名:辖市、区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本地区工业增加值的比率、R&D经费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率综合评分,取总得分前3名的辖市、区。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本地区工业增加值比率第一的辖市、区得50分,其它辖市、区得分=50×本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率/第一名辖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率。
R&D经费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率第一的辖市、区得50分,其它辖市、区的得分=50×本市、区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率/第一名的辖市、区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率。
  企业按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本单位工业增加值的比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本单位当年销售收入的比率、科技开发经费占本单位产品销售收入比率综合评分,另对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争取部省科技项目支持情况作为加分因素,取总得分前7名企业。
  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本单位工业增加值的比率第一的企业得30分,其它企业得分=30×本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率/第一名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率。
  科技开发经费占本单位产品销售收入比率第一的企业得40分,其它企业得分=40×本企业科技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率/第一名企业的科技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率。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本单位当年销售收入比率第一的企业得30分,其它企业得分=30×本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当年销售收入比率/第一名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当年销售收入比率。
  当年获得一个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完成一项国家资助的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或完成建设国家级研发中心,加10分;获得一个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完成一项省部资助的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或完成建设省部级研发中心,加5分;获得一个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项,加3分。
三、考核活动组织
  “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考核纳入年度全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为了保证“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考核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志平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发展计划委、经贸委、财政局、外经贸局、科技局、统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协调)小组;由市发展计划委、经贸委、财政局、外经贸局、科技局、统计局等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目标办负责。
四、奖励办法
  “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的考核评比工作与全市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同时进行,按照竞赛内容和考核办法,由考评工作小组提出年度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委、市政府确定获奖名单。
  市委、市政府将对在“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考核中的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在“三个第一”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单位,各奖励5万元;在“六个前十名”竞赛中获奖的单位,各奖励1万元。同时颁发奖牌,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奖励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五、其它
  各地区、单位要积极参加“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的竞赛活动,并按要求及时向市目标办报送工作情况。
  各辖市、区必须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业投入、财政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才有资格参加“三个第一”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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