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08年辖市、区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办今年对辖市、区考核办法作了进一步归并完善,日前,以常发[2008]17号文件正式下发了《关于在辖市、区中继续开展“创新争位、科学发展”竞赛活动的意见》。为做好今年对辖市、区目标考核工作,保证年终考核的顺利进行,拟修订辖市、区目标考核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承担辖市、区考核任务的部门根据常发[2008]17号文件精神,对照原有考核细则(常办发[2007]62号),结合今年工作实际,做好考核细则的修订工作。
   2、十一个方面的考核细则,由每个方面的牵头部门(第一责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力求做到考核重点突出、简单明了、目标刚性、依据准确,办法全透明,过程全公开。
   3、请各牵头部门将新的考核细则以书面形式(盖章)于7月4日前报至市目标办,并将电子版发至市目标办邮箱。如仍沿用常办发[2007]62号文件细则,也请来函告知。
   联系人:王金军、陈刚;联系电话:85681071;传真:85681075;电子信箱:mbb@czmail.gov.cn。

200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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