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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常州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说明
  •     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常发〔2014〕26号)“梳理政府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精神,我们开展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本次行政权力清理大体经历了集中审核、反馈确认、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主要环节。

        经过清理,市政府各部门共有行政权力事项6098项,其中市级行使223项,市县共有权力5875项,常用权力2341项,3年以上未行使的非常用权力3757项。市监察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市级机关事务局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信访局、市国家保密工作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没有具体对外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常州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向全社会公布。

        社会各界人士对某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有意见建议,或认为某些部门超出清单范围行使权力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czssgbzqyj@163.com,电话:0519-12310。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以及行政权力调整的程序和条件,更新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系统数据,确保各部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由于受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限制,当前公示的行政权力清单中仍有部分保留的权力事项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取消、调整到位。

    常州市审改办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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