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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
索 引 号:014109613/2015-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5-03-06 公开日期:2015-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司法行政2015年三个方面重点工作。
常州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夯实“四个全覆盖”工作基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新常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为我市“四个全面”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年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争先进位,继续夯实“四个全覆盖”基础建设。
  今年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的收官之年。围绕既定目标,全市系统必须继续鼓足干劲,争先进位,以我市“四个全面”建设为统领,构建常州司法行政“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四新”新常态。
  (一)全面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确立互动性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常态。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进一步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强化领导小组职能,抓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普法办及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实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探索研究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形式,引导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开展丰富的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围绕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谋划起草“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和践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进中小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抓好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出台相关工作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与考评机制,调动各部门的普法积极性;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案释法制度,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新途径。积极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全媒体、多形式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需求导向,收集分析群众学法需求,扩大普法产品供给,集中建设普法资源库、信息发布、法律专栏、法律讲堂等“四大平台”;广泛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现代手段、网络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普法广覆盖;建立普法联盟,创作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及法治动漫精品,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机关、社会、基层、行业、学校、公司全覆盖。
  (二)全面巩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成效,确立矛盾化解稳控新常态。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的要求,在全市继续提升或巩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重攻坚”工程,强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稳控措施。
  ---完善运行机制,深化达标创建。坚持实体化推进“调处中心”建设,辖市(区)、乡镇(街道)两级调处中心实体化、全市三级调委会规范化创建年底全部达标,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成率达100%;健全大中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探索试行小微企业人民调解员包干制度;深化专业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医患、婚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向镇级层面拓展延伸,在花木、物流、地板等行业(商会)增设12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500人以上企业调委会覆盖率达85 %以上。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新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网格排查预警机制,对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事件、民转刑案件有效预警率90%以上,将矛盾处置或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矛盾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汇总和研判,及时完善或修改矛盾调处预案;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吸收法律人、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涉法涉诉疑难积案;深化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公调对接”机制,在全市公安派出所推行设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完善协作机制,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模式,努力形成多部门合作的社会矛盾共化机制。
  ---继续开展“全覆盖、重攻坚”专项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要整合优化配置自身法律业务资源,形成矛盾调处攻坚合力;加强调处组织“专特优”品牌创建活动,提升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影响力;继续发挥市、区调解专家库人才作用,及时化解重特大群体性矛盾;加快成立市、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发展“老娘舅”调解员队伍,增强基层一线调解力量;落实我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指导意见》。努力实现矛盾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维稳新格局。
  (三)全面拓展为民服务新目标,确立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新常态。
  坚持为民理念,深化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回音群众新期待。
  ---积极打造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战新平台。完善市、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服务场所,有条件的地区应开通“一门式”对外受理服务窗口,条件不成熟也设置省厅统一的醒目标志标识,方便群众办理法律事务;推进县级实战化队伍建设,去年在武进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要在所有辖市区推开,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行业协会要不断研发公共服务新产品,根据不同对象定制服务项目,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让群众亲身感受公共法律服务的真情与便捷带来的温暖。
  ---推动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全方位服务我市“重大项目深化年”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台资企业法律顾问团、侨办法律顾问团、科技工作者协会法律服务团的作用,不断提供适销对路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多领域提供多品种、广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服务民生“零距离”。正式启用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以“一号对外、两个专岗引导、三天限期指派、四级分流处理、五大服务功能”和专线接待、多线联动、集中办理、分类处置、限期回复的工作模式;继续巩固法律援助城镇十五分钟、农村半小时“援助圈”,降低受援门槛,逐步将法律援助范围由低保人群扩大到低收入人群,开展预约公证业务办理及“公证敬老”、“公证助残”公益活动,拓展司法鉴定代办点;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评价和民意收集机制。
  (四)全面理解深化改革新目标,确立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管理新常态。
  ……
  二、激发活力,催生动力,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新水平。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稳定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盼,全系统要突出重点、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强化队伍,高标准谋划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突出重点,创新品牌。要积极整合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资源,探索各种服务平台和载体,充分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想干事、干成事的创新精神,在服务中体现作为、赢得好评;要善于在各业务领域做强做优做特,不断积累经验,创新工作品牌,努力形成全市更多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和“名特优”项目或品牌。
  ---服务为先,健全体系。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组织构架、信息化网络和实战型应用”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便捷畅通、上下呼应的高效运转体系。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调委会等“一所三站点”建设,在去年县级建成的基础上,今年底前全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成率达到95%以上,加快落实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
  ---完善机制,释放活力。切实加强各项工作机制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着重围绕2015年度全市重点工程(工作)涉及项目、201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和全系统“四个全覆盖”工作任务开展督办督查,推动各项业务工作项目化推进、实体化管理;注重督查成果运用,将督查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年度考评和年终绩效评价成绩;进一步落实《常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补助办法》,加强调委会经费保障力度和人财物的配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刑释人员衔接工作经费补助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救助机制,加强“12348”与“110”、“12345”、“12315”等服务热线的对接和联动,提升服务绩效。
  ---强化队伍,扩大宣传。加快司法行政专门力量、专业力量、社会力量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决查办各类职业执纪、信访投诉等违法违纪案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协助辖市(区)党委政府配齐配强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探索干部及业务队伍分层分类施教、复合型人才培养长效管理机制;选树典型加强宣传,扩大宣传效果。
  三、着力凝聚共识、扎实做好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今年是司法体制与社会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全市系统要根据上级部署,统筹兼顾,扎实做好我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
  ---凝聚改革共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包括司法行政在内的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决定》涉及司法行政工作43个方面内容。目前,各级按照《决定》要求正全面部署改革工作。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是全系统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全系统必须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上级部门的改革精神上来,形成唯有改革才能促进发展的共识,正确处理权利和责任、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要以自我革新的精神,自觉克服畏难情绪,做到自觉服从改革、主动参与改革、积极支持改革,特别是对市级层面实施的改革任务要不等不靠、先行先试。
  ---增强改革合力。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并制定了《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详细列出了2015年需要推进落实的73项具体改革任务,其中市司法局由牵头完成的7项、配合完成的近30项。因此,全系统上下必须破除单兵作战、各自为阵的本位思维,必须建立条块结合、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对于牵头工作,要列出任务图、时间表,细化分解,推动改革项目落地生根。对于配合工作,要增强合作意识,主动沟通,决不推诿。
  ---统筹改革任务。体制改革政策性、系统性、原则性强,全系统要按照上级部署,统筹规划,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有序推进。对《决定》和市委明确的任务,如“探索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继续健全法律援助体制机制,逐步降低公民申请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逐步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提倡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创新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等七项重点,要尽快成立调研小组,落实具体任务,研究具体举措,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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