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我市市政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24〕89号)。
因信用评价系统升级和企业录入信息需要,计划于2024年5月31日确认生成2024年第一季度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得分。2024年5月31日(含)之前评标的市政项目,招标人可继续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应用2023年10月的常州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无信用考核得分的市政企业按原规定获取初次信用分。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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