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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67/2013-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3-03-21 公开日期:2013-03-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单位政府网站www.changzh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85682192。

一、概述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今年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形象、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全社会了解现代水利发展的实质及重要性。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向常态化、长效化平稳过渡。

二、扩大公开范围,增强水利工作的透明度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从最初的水利业务工作信息、政策法规逐步扩大到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全部业务。在公开种类上,从办事公开逐步扩大到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求将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工作一起开展、一起落实。同时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完善了《常州市水利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制度》,细化了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明确了工作部门和工作责任。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及时更新了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符合时效要求,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应公开已公开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类信息17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涉及水利规划、城市防洪、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水利法律法规等方面。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是政府网站,并通过市档案馆,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是政府网站,主要是本市水利规划、水资源管理、防汛防旱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络申请的2件。依申请均予以回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信息不存在数1件。申请人对答复均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2年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府以及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获取便捷性。

三是努力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工作,奖惩并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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