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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度“常州市荣誉市民”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68/2017-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外〔2017〕4号 发布机构:市外事办
生成日期:2017-06-05 公开日期:2017-06-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17年度“常州市荣誉市民”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常州市荣誉市民”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外〔20174

关于开展2017年度常州市荣誉市民

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政府、市科教城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侨办、有关高校:

为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友好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进一步调动外籍人士热爱常州、服务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常州市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称号办法》,现开展2017年度常州市荣誉市民评审申报工作。

常州市荣誉市民是我市授予外国人的最高荣誉,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我市《常州市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常政发[2009]87号)的有关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条件,注重实效,仔细遴选,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以书面方式进行。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常州市荣誉市民申报表。被提名者的主要贡献,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1500字以内。一个单位如同时申报数名时,请排出先后顺序。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623日前将常州市荣誉市民申报表一式两份(表格电子版请从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sb.changzhou.gov.cn/公告栏处下载)和被提名的外籍人士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报市外办,联系人:张国俊、张文娟,电话:8568334385683353,申报表和照片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184582292@qq.com。逾期报送的或手续不全的不再受理。

二、市荣誉市民审核小组将于20176月底对荣誉市民候选人进行审核,市政府同意后将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提交授予议案,经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我办将以书面形式将授予决定通知各申报单位。

三、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仪式的具体时间和有关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称号授予仪式将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报道。被授予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外籍人士的先进事迹由我办据情统一摘要宣传。请各单位在接到授予决定的正式通知后,征求相关人员意见。如本人不愿公开报道或有其他意见,请务必提前告知我办。

附件:常州市荣誉市民申报表

                         

                   常州市荣誉市民审核小组办公室

                  (市外办代章)

    20176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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