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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1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6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4-25 公开日期:2017-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科技服务业是以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产业,具有人才智力密集、科技含量高、产业附加值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等特点。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推进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策环境,加强开放合作,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和示范区,引进和培养科技服务人才,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区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发展,促进专业化分工,拓展市场空间,实现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
  2. 坚持创新驱动。着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开放相关科技服务资源,推动技术集成创新以及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新型科技服务业态。
  3. 坚持深化改革。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有序放开科技服务市场准入,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资源和要素顺畅的体制机制,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活力。
  4. 坚持开放合作。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加强区域协作,推动科技服务业协同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建成2-3家省内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业示范区,打造30家左右科技服务小巨人机构,培育50家左右骨干服务机构,培养引进300名高层次科技服务业人才队伍,全市科技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达350亿元,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科技服务业业态
  1. 研究开发和设计服务。支持海内外知名科学家、高层次人才团队、国内外著名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在我市发起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在常高校院所、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自身优势特色学科与我市科技产业园区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面向自身和行业需求,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鼓励发展市场化运作的研发设计中介和服务外包机构,采用众筹、众包等多种形式开展研发设计服务。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3%。
  2. 创业孵化服务。加快专业孵化器、创新型孵化器和综合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着力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支持龙头企业、投资机构、高校院所领办创办孵化器,鼓励混合所有制的孵化器建设。优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创新孵化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到2020年,全市孵化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8000家。
  3. 技术转移服务。面向重点国别、重点产业,依托重点科技产业园区,引进和培育市场化运作的国际、国内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各类高校院所在我市建设技术转移中心并开展技术转移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技术转移机构,不断完善和提升各类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天天5?18”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办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到2020年,全市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50亿元以上。
  4. 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新金融业态发展,探索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支持面向我市科技型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直接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以及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科技创新服务。深化“苏科贷”运作和服务模式,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市科技贷款风险池规模达2亿元左右。
  5. 知识产权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以及知识产权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鼓励市场化运作的机构和平台建设。建设中国(常州?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服务中心等公益性机构的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8件以上。
  6. 科技咨询服务。鼓励发展科技战略研究、科技信息资源、工程技术咨询、科技项目管理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业,积极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支持科技咨询机构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网络化、集成化的科技咨询和知识服务。建设常州市创新创业与改革发展智库。
  7.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特色化、集团化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提供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支持技术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发展。建设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
  8. 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以推动科普服务活动常态化、品牌化为重点,提高科普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科普作品创作,办好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主题科普活动。推动科普工作重心下移,并着力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推进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加快现代化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建设。
  (二)壮大科技服务业主体
  1. 打造高端科技服务机构。围绕产业需求,大力发展各类科技服务业主体,努力形成门类齐全、服务便捷、支撑有力、市场化运作的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培育40家左右以研发设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创新平台;培育50家左右连锁型、平台型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30家左右快速成长、市场占有率高的科技服务小巨人机构。
  2.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科技服务”融合发展,实现科技服务由线下服务向线下线上相结合转变,催生科技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建设云制造、移动医疗服务、互联网教育、智慧交通、农业电子商务等新型科技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服务跨领域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业与传统制造业有机融合,加快发展制造服务业。
  3. 促进科技服务机构联合。支持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组建科技服务业联盟,开展跨领域融合、跨区域合作,发展全链条科技服务,形成集成化总包、专业化分包的综合科技服务模式。发挥常州市科技服务业协会的作用,出台行业自律标准,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4. 推进科技服务机构国际化进程。鼓励龙头骨干科技服务机构整合国际高端科技服务资源,拓展国际科技服务市场。吸引国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科技服务合作。引导外资企业在我省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产品设计、研发等高附加值创新活动,扩大技术溢出效应。
  5. 培育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将科技服务人才纳入相关各类人才计划,加快高层次科技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人才培训体系,培育一支门类齐全、老中青相结合的人才梯队。“十三五”期间累计引进和培养300名高层次科技服务人才。
  6. 拓宽科技服务机构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和再融资。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发展科技服务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科技服务机构改制,促进股权多元化改造。
  (三)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
  1. 建设科技服务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常州科教城省科技服务示范区的影响力,继续推进武进国家高新区和江南石墨烯研究院国家科技服务业试点建设,鼓励其他区域和单位争创国家科技服务业试点或省科技服务示范区。
  2. 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以省级高新区为载体,鼓励更多科技服务骨干机构集聚发展,构建贯通产业上下游的科技服务链,“十三五”期间新建3-5家综合型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3.建设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面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科技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等手段,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科技服务,“十三五”期间新建10-15家科技服务特色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科技服务业从业机构按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减免政策以及省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税收优惠政策。
  (二)落实市科技创新政策
  1. 支持技术研发和转移机构建设。在市科技计划中对新建的技术研发和转移机构择优给予支持。对各类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在常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全面绩效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单位每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2. 支持创业孵化机构发展。在市科技计划中对新建的创业孵化机构择优给予支持。对各类孵化器、加速器及众创空间开展全面绩效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国家级孵化器、加速器及众创空间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省级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市级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
  3. 壮大科技服务机构。对列为省级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的单位每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市级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列为省科技服务小巨人机构的单位给予最高最高50万元的资助,市级的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
  4. 促进业态联合发展。对新建国家级以上科技服务联盟的秘书长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对新建省级以上科技服务联盟的秘书长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新建市级科技服务联盟的秘书长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并根据运营绩效择优给予一定的资助。
  5. 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或运营单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省级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市级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为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的建设或运营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市级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三)加强政府购买服务
  1. 推进科技基础信息资源的公共化进程。对提供科技公共基础服务的环节,试行政府购买公共科技服务的方式,逐步推行科技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
  2. 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鼓励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加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络,按市场化模式向社会开放。对加入协作网络的设备提供单位和使用单位,根据年度服务业绩和研发绩效给予一定的资助。
  3. 推进科技服务业协会发展。发挥常州市科技服务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并逐步提升其对政府转移职能的承接能力,鼓励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承接科技服务。
  (四)优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环境
  1. 促进科技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建立和完善全市科技服务质量体系标准、管理标准和资质标准,建立社会化服务机构评价体系,加强科技服务机构信用建设,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科技服务市场体系。
  2. 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发布相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引导科技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3.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发展科技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加大对优秀科技服务机构、成果和品牌的宣传力度,形成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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