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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05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21〕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3-09 公开日期:2021-03-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实施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教科院、市考试院,局属高中校,机关各有关处室,有关民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途径,培育高校基础学科、基础研究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实施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
  力争通过3—5年左右时间,发挥高品质示范高中引领辐射作用,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优秀教师队伍,主要学科均有1—2名省内有影响的知名教师;培养青少年拔尖创新人才,推动我市在强基计划、学科竞赛、一流高校录取等方面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
  二、方向要求
  1.德育为先。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各环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潜质的青少年拔尖创新人才。
  2.系统设计。运用系统思维设计谋划拔尖创新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与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与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相结合,与学校内涵品质提升相结合。
  3.多元发展。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为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在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新大赛、文史哲等领域提供多样化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4.因材施教。深化学生评价改革,树立科学成才观念,根据学生兴趣、潜能、特长,充分利用优势学科和优秀师资的力量,做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
  三、主要举措
  1.遴选后备人才。启动实施“我们爱科学”及“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培养等项目,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系统的育人体系,营造良好的校内外育人环境,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2.构建课程体系。普通高中要在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基础上,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开展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普通高中要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学科特色,为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提供优质课程资源。
  3.深化教学改革。普通高中要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充分利用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校)、省市学科课程基地、学科发展创新中心、学科教室等项目,推行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等教学方式以及选课走班等教学组织方式,建立健全书院制、导师制、免修制、免考制、学长制等培养制度。
  4.培养领军教师。普通高中要建立健全优秀教师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机制,加强优秀教师团队建设,着力培养学科领军教师。要大力强化校本研修,鼓励教师大胆改革创新,研究解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践问题。市教育局每年组织普通高中2—3门学科优秀教师到高校研修,提升学科专业水平。
  5.整合优质资源。普通高中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技协会、教科研机构、兄弟学校等的交流合作,整合共享优质资源,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协同培养机制。选拔推荐学生参与省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与高校协同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争取承办1—2项全国性赛事,扩大常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影响力。
  6.完善运行机制。市教科院要建立健全全市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机制。普通高中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聚焦人才选拔、培养、管理、考核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召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研讨会、现场会和推进会。
  四、保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形成“目标管理、任务驱动、项目实施、专班推进”的组织领导新样态。市教科院具体负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工作。各辖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推进本地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普通高中校长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2.实施项目推进。市教育局以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重点项目(附件1),统筹推进拔尖创新人才教育培养工作。今年计划遴选20个左右的项目。全市各级教科研机构、普通高中均可申报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可不局限于重点项目内容。项目要选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和预期效果。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见附件2)以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3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报电子版(所有项目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名:***区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联系人:吴健,联系电话:85681350,电子邮箱:297432063@qq.com
  3.加大经费投入。市教育局将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各辖市、区教育局也要在经费上给予区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倾斜支持。鼓励高中校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在教师培养培训、设施设备配置、图书资料购置等方面加强条件保障。
  4.强化绩效考核。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作为辖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服务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普通高中综合考核内容,以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完善绩效激励机制,适当增加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做出贡献的学校、教师绩效,推动培养工程取得实效。
  
  附件:
  1.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重点项目
  2.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申报表
  3.     市(区)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项目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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