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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6-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6-03-31 公开日期:2016-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报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等国家、省、市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全面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提升依申请公开实效,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推进,落实公开任务、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城管局网、政务微博等公开和更新政务信息2362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开的有序性。
    年初,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对如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必须加强宣传发动、必须制定实施方案、必须监督落实到位的要求,明确各基层单位一把手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同时,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类文件,着重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划分责任、逐项落实等方面下功夫。全局层层落实,广泛动员、深入引导,全面增强了全局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有力保证了我局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立足工作实际,确保公开的透明度
    1、合理确定内容,做到最大限度公开。根据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具体实际,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为局办公室牵头,并将其列为内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相关处室、部门密切配合,按时限要求列出应公开事项。同时,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责任部门;规定各类信息公开的办理时限,尽量减少因政务信息公开回复不准确、不及时,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件发生;着重强调原则上不涉密的内容都要公开,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对外公开。
    2、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性。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个别只适宜在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上报及下发《常州城管》、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绝大多数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利用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全方位公开。
    3、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信息产生部门提出,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注意充分收集、整理社会反响,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采取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开的实效性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严把内容审核,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努力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制订方案不搞花架子,落实措施不避实就虚,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讲究实效性。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所属各单位进行了信息公开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较好,既落实了内容,又落实到责任人,确保了公开的实效性。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20余条,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2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49条、通过城管局网站公开信息1243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公开行政审批信息618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0条;公开财政信息2条。
    四、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02次,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3件。
    六、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在市城管局网站上公开了《关于清退城镇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八、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当前我们的工作与群众的期盼、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人员还未能深刻认识到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存在敷衍了事的态度,被动地开展工作,未能与本部门的长远利益相结合,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公开内容的开放度还不够广。城市管理工作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市民关注度高,在政务公开内容的开放度和及时有效回复市民合理诉求方面,我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在技术操作上亟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完善接受、办理、回复等流程。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深化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深化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转变管理理念、保障公民权益、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城管联系起来,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抓好重点,促进深化。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巩固和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三)加强督促,强化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在信息公开中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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