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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索 引 号:014109613/2023-001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3-07-27 公开日期:2023-07-27 废止日期:2023-08-01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通知》(苏司电〔2023〕66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和市局集体研究同意,现将拟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拟推荐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参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拟推荐薛波同志、刘丹同志参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常州市司法局反映(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611,电话:0519-85681648)。


附件: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薛波同志、刘丹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常州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天宁区兰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06年10月成立,调委会成员7名,其中2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聘法律顾问1名。调委会先后被评为常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天宁区诉调对接先进集体,兰陵司法所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优秀司法所,涌现出张建新、顾斌等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

近年来,天宁区兰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持续延展职能触角,健全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四驻四链四声”打造“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力有效提升辖区社会和谐度、群众满意度。

一、以“四驻”集聚调解资源。兰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常驻+派驻+轮驻+云驻”“四驻”模式,实现调解资源深度整合、握指成拳。即:司法、综治、信访三部门定点常驻,民政、城管、人社等条线专人派驻,律所、派出所等随案轮驻,深化与兰陵法庭“庭所共建联调”,完善诉调对接,依托“平安兰陵”网络平台链接部门、人员实现全时云驻,做到“诉求有人听、问题有人答、难处有人帮、矛盾有人解”。

二、以“四链”集成调解机制。推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务求问题化解在基层、风险消除在萌芽。根据纠纷类别,健全婚姻家庭、物业矛盾、劳资争议、城市建管等重点领域“专项业务链”,完善访调对接、公调对接等“联动复合链”,融合运用司法确认、公证见证等“服务配套链”,优化纠纷排查预防、数据分析共享、矛盾基层化解等“上下贯通链”。多年来形成了“民情茶座”“正气议事厅”等调解品牌,被人民日报上多次报道。

三、以“四声”集优调解质效。调委会坚持迎着“呼声”受理、摸着“心声”调处、顺着“掌声”办结、听着“回声”提升,做到纠纷“应收尽收”“调则尽成”,推动案结事了更人和。针对劳资纠纷、家庭婚恋、财产纠纷定期开展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调委会调处工作质量。


薛波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薛波,男,汉族,大专文化,1975年11月出生,1994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薛波同志是一名普通的中共党员,也是一名光荣的退役军人,自1999年在钟楼区永红街道宣塘村委调解第一起矛盾纠纷以来,24年来牢牢地和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联系在一起,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基层工作和人民调解。他秉持着“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难事当家事”的座右铭。始终牢记使命、主动作为,争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人民调解的“排头兵”。在村委、街道等岗位的工作中接待、处理超过千余人次的民事纠纷和法律咨询,主导、参与矛盾纠纷调解800余起,成功化解疑难纠纷80余件,防范化解群体性事件近30次。

薛波同志以他务实的工作的精神和杰出的工作成绩获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认可,被省司法厅、常州市钟楼区委区政府等单位授予江苏省调解工作先进个人、钟楼区优秀共产党员、钟楼区基层岗位奉献奖等20多项荣誉称号。


刘丹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刘丹在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矛盾不上交”这一初心使命,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她用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用公平正义的天平,解决了一桩桩矛盾纠纷,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促进社会和谐当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她的工作成绩也得到了广大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认可。

一、党建引领,锚定调解“总航标”

刘丹以“党建红”引领“法治蓝”,注重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人民调解优势,有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一是坚定政治站位,筑牢解纷“强堡垒”。刘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主动将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具体实践,自觉把调解工作置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部署中考量谋划,明晰调解工作的时代坐标,坚定调解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是提升法律素养,夯实解纷“硬基础”。她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上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人民调解案例等法律“必修课”,持续提升学法、用法和执法的水平,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让“人民调解”真正帮助人民。

三是把握调解技巧,提升解纷“软实力”。刘丹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乡贤能人“取经”,学习调解方式,盘活调解方法。运用“上门服务暖心,调查核实用心,教育疏导耐心,劝和促谈诚心,排忧解难公心”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五心”工作法,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与群众交流时,刘丹能够快速找到症结,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心态、动机,并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如今,她已从人民调解的“门外汉”成长成为行家里手。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人民群众中赢得了较好的口碑。

二、分类施策,掌握调解“金钥匙”

刘丹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基层调解一线,总有她的“倩影”。她针对不同矛盾采取不同方法,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先后参与和直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00余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群众满意率逐年提升。

面对家事矛盾,刘丹以法为针,以情为线。2023年春节假期后,60多岁的王某来到调解室,声称自己生活困难,无钱治病,三个儿子未尽赡养义务,欲与儿子们"断绝关系",请求调解员见证。通过走访,刘丹得知,王某患严重肝病,无老伴,同住的小儿子因失业无力赡养王某,另外2个儿子都在当地工作,但认为王某偏心小儿子,便对王某不闻不问。在刘丹的召集下,王某及其三个儿子齐聚调解室。刘丹详细了解了双方的真实想法,通过剖析发现,造成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双方长久以来缺乏交流。她利用"背靠背"换位思考等调解方式,为双方搭建起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引导王某敞开心扉,表达真实想法的同时,从情、理、法方面劝说王某的三个儿子。最终,双方就王某赡养、医疗等问题达成一致,当场签订协议,王某的后顾之忧得以解决。

面对债权债务纠纷,刘丹处事果敢、方法独到。面对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和言论,她始终保持坚定,以温和的态度,冷静、尊重、自信、支持的姿态,和缓的语调,消除其激动情绪,达到调解的目的。一次调解中,当事人李某因其老板刘某扣押工资,欲自制火药与刘某同归于尽,被判入狱,李某在狱中脑梗发作致半边中风,出狱后又丧失劳动能力,家境清寒,向刘某讨要说法、赔偿未果后,再次扬言要与刘某玉石俱焚,刘丹立即前往李某家中对其进行劝说,后又多次上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法律法规讲解。她还向刘某释法析理,讲明拖欠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务工人员赚钱的不易。经过数十次的努力,最终,刘某同意补偿,李某的心结解开,双方握手言和。

面对群体性矛盾纠纷,刘丹锚定重点、巧用技巧。某小区多名业主情绪激动,聚集在镇政府门口讨要说法。她迅速前往,一边安抚业主的情绪并进行劝返,一边跟踪调查多方取证。后得知,一些业主由于不满意物业服务等原因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因多次催收物业费无果,用停运电梯的方式逼迫业主交费。了解情况后,刘丹迅速采用“多管齐下”化解法,牵头派出所、信访科、建设局、村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解组,协同行动化解矛盾。协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言辞激烈,刘丹采用选派代表调解法和从易到难调解法,分别对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进行释法明理,同时找到业主中相对容易突破的,让事情有个好的开端,促使双方互相理解、消解矛盾。经过法、理、情说服,根据事实耐心疏导,物业公司恢复了电梯正常运营,大部分业主缴纳了物业费。

三、多元共治,画好调解“同心圆”

刘丹拓宽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提升了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巧用“两劲”延伸纠纷排查触角。2020年以来,在刘丹的带领下,创新实施“法律快递”派送工程和“五员驿心”志愿服务工程,借助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的力量,排查风险隐患,她凭借韧劲和巧劲,通过“边排查边化解、边化解边排查”的滚动工作方式,把80余起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起始阶段。

二是善用“两心”聚焦前端柔性解纷。2023年创新推出法治超市“私人订制”解纷工作法,为群众提供“法治点菜单”,收集群众法律需求。刘丹对摸排出来的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及时掌握苗头隐患,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综合研判,变“被动应付”为“主动作为”,通过走心释惑、耐心解纷,做到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今年以来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全镇矛盾纠纷调解知晓率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是智用“两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刘丹探索建立了“三化工作法”,即调解工作制度化、调解程序规范化、回访制度经常化,有力推动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她以“多调化解、创新提升”为服务理念,探索出“4+X” 智能化联合调解机制。“4”是指司法所、法庭、律所、派出所,X”即是人社、信访、社会调解力量等,集多方力量联合调解。运用“4+X”常态化模式,以“相约星期二”和多方双向派驻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群众以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权利、解决相关诉求,解决过去因人手不足形成的“轻小易”拖成“老大难”的问题,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依托、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的联合调解模式。近年来,通过横向互联,纵向联通合力成功解决重大矛盾纠纷60余起,区域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

多年调解,虽无英雄壮举,但有满腔热忱。刘丹始终坚守在人民调解第一线,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她将坚守初心,在调解岗位上挥洒青春汗水,为平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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