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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广交通运输企业应用“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22-001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运〔2022〕10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2022-10-27 公开日期:2022-10-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督促全市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改进我市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新模式,推进现代治理新方法,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广交通运输企业应用“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服中心,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督促全市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改进我市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新模式,推进现代治理新方法,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推广应用“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现将推广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广应用“互联网+安全教育”新方式是一项利企便民的重要举措,是帮助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对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创新手段,来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和灵活性,有效解决企业安全教育师资力量不足、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推动企业实现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人员参训有记录、台账资料可溯源。同时,也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履职尽责提供依据支撑。

二、应用对象和时间安排

“互联网+安全教育”的适用对象为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营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等。 

推广应用根据“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原则进行。即日起到2023年底,在全市“两客一危”企业按需求推广使用;鼓励其它交通运输企业使用。

三、平台应用

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可选择具有网上安全教育培训资质条件的“平台”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网络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应具备行管监管端、企业管理端、用户学习端,支持数据统计分析及云端存储等功能。定期更新课件内容,真实记录学习过程,保存电子签名,生成个人档案,确保教育培训有计划、人员参训有记录、台账资料可溯源。

平台应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网络远程教学平台技术规范》(JT/T1289-2020)标准符合性检测及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二级)等。

辖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安全专项资金支持,来有效减轻交通运输企业网络教育平台的使用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同时,督促企业从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物资保障和教育培训管理保障等方面完善安全教育闭环管理,针对从业人员流动、分散、时间不确定等特点,采取“现场+网络”方式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切实推动“互联网+安全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妥善保管从业人员培训资料和电子档案。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企业应用平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平台运营商沟通联系,便于平台不断优化,发挥实效。同时,也要督促平台运营商做好数据安全和服务保障等系列工作,确保培训数据、考核数据的安全可靠以及培训全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强化工作指导。各单位要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线上线下”工作进行指导,对未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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