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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4-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4〕34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4-05-08 公开日期:2014-05-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推进全市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
关于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

    为深入推进全市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完成省级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创建任务的基础上,以镇(街道)、村(社区)、产业集聚区和联网直报企业为主要对象,培育层次更高、基础更好的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总结示范点创建经验,形成一批创建成果,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实现建设全省领先、顺畅管用的基层统计网络的目标。


    二、培育对象

    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和各辖市区推荐,全市选择21家基层单位作为统计规范化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分别是:

    金坛市:金城镇统计站、隆英(金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坛市卿卿针织厂;

    溧阳市:别桥镇统计站、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武进区:横山桥镇统计科、奔牛镇东桥村、常州康丽制药有限公司;

    新北区:春江镇统计站、常州南车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宁区:茶山街道统计站、雕庄街道朝阳村委、常州钢材现货交易市场;

    钟楼区:钟楼经济开发区统计科、五星街道新新社区居委会、运河五号创意街区;

    戚墅堰区:丁堰街道丁堰村、常州市科兴铁路装备有限公司、南车集团戚墅堰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方法步骤

    1、组建工作班子。市统计局成立基层统计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小组,由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负责组织协调示范点创建工作;各辖市区统计局建立相应的示范点创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工作;各创建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取得成效。

    2、开展创建活动。各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体现特点,按照镇(街道)、村(社区)、产业集聚区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标准,在健全统计机构、配强统计力量、完善统计制度、强化统计管理、规范统计行为、提供统计服务等方面抓好落实。辖市区统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反映创建情况,总结创建经验,确保各单位创建工作形成特色,有序推进。

    3、组织考评总结。6月底前,各创建单位的工作要基本达到示范的标准和要求,届时,市局将会同辖市区局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考评,通过考评的单位确立为常州市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常州市统计局将于三季度组织召开全市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观摩示范点,总结推广做法,交流创建经验。各示范点创建工作亮点及经验做法将在市局统计信息网“基层基础建设”专栏进行展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抓好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是强化统计基础管理、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途径。此次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涉及点多、面广,标准高、要求严,各级统计机构及创建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以对统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抓好基层统计规范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2、加强督导,确保质量。各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认真细致抓好创建活动。各级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质量,促进创建单位真正发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示范带动作用。

    3、深入总结,提炼成果。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善于创新,探索新思路,寻找新途径,深入研究基层统计管理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总结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举措和成果,为全市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常州市统计局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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