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滆湖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2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
联系电话:025-86599791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