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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拓展培育“法律明白人”工程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1〕40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4-19 公开日期:2021-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拓展培育“法律明白人”工程的实施方案
关于拓展培育“法律明白人”工程的实施方案


各辖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常州经开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各辖市、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经开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市普法社会力量,推进司法行政参与基层治理,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模式,现就拓展培育我市基层“法律明白人”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增进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在村(社区)、基层执法部门和小微企业培育法律明白人,着力构建培育机制规范、组织网络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引导“法律明白人”成为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自觉学法,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一年时间,在全市每个村(社区)网格培育1-2名“法律明白人”,在各镇(街道)培育1-2名以上依法行政“法律明白人”,在每个小微企业培育1-2名“法律明白人”,到2022年底,实现“法律明白人”连网成片、以点带面,拓展覆盖所有基层治理网格、全市基层执法部门和小微企业,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法治带头人队伍,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推动全市基层治理扎实有效、企业经营充满活力、行政执法规范完善,社会环境和谐有序。

    二、“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3. 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素养,具备较强的学习知识、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的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 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拥有较高声望。

    (二)主要职责

    1. 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民法典,突出宣传与“三农”、“基层行政执法”、“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突出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 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宣传关于乡村治理、法治惠农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3. 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需求,增强依法调处、协商调处能力,参与纠纷排查化解,引导教育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涉企行政执法中。

    4. 积极投身法治常州建设,参与谋划制定并推动落实镇、村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行政执法年度计划。

    5. 主动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促进“五民主三公开”,推进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民主管理能力和水平。

    6. 学习宣传推广法律援助知识,对遇到法律纠纷的困难群众,积极引导其寻求法律援助。

    7. 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法律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各行业行政执法和法律书屋培训活动。

    8. 及时提供企业及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信息,协助参与诉讼或非诉讼代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积极配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三、“法律明白人”的选拔

    1. 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由村(居)委会从村(居)干部、村(居)妇联干部、村(居)党员、致富能手、村(居)“五老”人员、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中选取产生,按照村(居)民自荐、村(居)认定、组织遴选等方式,甄别优选“法律明白人”,并由村(居)委员会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报本辖区司法所备案。

    2. 基层依法行政“法律明白人”:通过个人自荐、组织认定等方式,从各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选拔业务能力强、法律素养高的工作人员,各辖市(区)司法局登记造册、公开公示。

    3. 小微企业“法律明白人”:企业兼顾本行业特性和岗位需求,从干部职工中推荐有一定法律基础、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企业主、管理员、营销员等,提交本辖(区)司法所登记造册,各辖市(区)司法局汇总后公示。

    四、“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指导和使用管理

    (一)培训指导

    1. 线下与线上相结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将“法律明白人”纳入普法骨干培训主体,将涉及“三农”、行政执法、企业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列入普法培训教材内容,将以案释法、纠纷调解工作要求作为普法志愿服务技能,结合实际分级分片分类开展培训。要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和社会组织作用,依托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道德讲堂、法治书屋、法治驿站、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等,建设“法律明白人辅导站”,每年面向“法律明白人”送法培训不少于2次。组织“法律明白人”全员加入“法润民生”微信群,关注“中国普法”“常州司法行政”“法润微企”公众号的,组建依法行政“法律明白人”微信群、QQ群,通过推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法律顾问点对点释法答疑等,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 观摩与交流相结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联动涉农相关部门开展“三下乡”“法律护农进万家”“普法助民村居行”,针对道路交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高发常见纠纷,采取法律宣讲、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现身说法等形式,组织“法律明白人”观摩培训。结合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建设,对依法行政“法律明白人”开展现场观摩教学,建立“法律明白人”交流学习机制,定期集体学法、共享信息、摸排隐患,经验交流、交叉体验、联防联控,增强“法律明白人”依法办事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使用管理

    1. 日常管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将“法律明白人”作为志愿者队伍的重要组成,纳入志愿者管理体系,统筹安排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支持“法律明白人”成立或加入普法类社会组织。以法治乡村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整合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顾问室、法治文化阵地等,优化提升“法律明白人辅导站”,作为“法律明白人”集中活动场所,加大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的使用力度,为“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和进修学习提供高质量的保障,为“法律明白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2. 评价激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普法先进表彰、行政执法工作评先等对“法律明白人”实行动态管理,预留适当评优表彰比例,鼓励各地根据“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普法宣传、业务学习、调解成效、示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对工作实绩突出、广受村(居)民好评的“法律明白人”,结合乡村道德银行、法治积分活动等进行适当激励,对不认真履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督促村(居)、司法所、辖市(区)司法局及时予以清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5月中旬)。根据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的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制定印发我市拓展培育“法律明白人”工作实施意见、相关条线组织召开推进会,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工作要求、时序进度等,确保“法律明白人”拓展培育工程有序推进。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下旬-10月)。市局各相关处室按照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实施,推动各辖市(区)司法局、司法所、村(社区)扎实做好“法律明白人”的遴选、登记、培训、使用、考核、动态管理等工作,开展学习考察、工作调研、情况督查,发挥好“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总结督查阶段(10月-11月)。市局相关处室牵头组织各地对照要求梳理事项,报送工作完成情况,通过现场督查、工作调研、专题会议、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督导,推广先进典型,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结合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行政执法监督考核等,确保“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各项任务完成。

    (四)专项评议阶段(12月)。总结提炼拓展培育工程的经验,加大宣传,接受上级部门的调研评议,改进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已被省政府列入2021年度民生实施项目,并被省委政法委列为法治惠民项目,我市将“法律明白人”的培育拓展至基层执法部门和小微企业,是全民普法的需要也是司法行政精准服务的项目,各地要将拓展培育“法律明白人”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常州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法治宣传工作队伍、健全精准有效普法工作体系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工作创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法律明白人”拓展培育工程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育指导和宣传引导,提供必要工作条件;要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释法解读和调解帮扶。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普法考核、法治创建、行政执法考评等,对各地“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督导,推进情况将作为相关条线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三)强化典型培育。各地要结合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认真总结培育“法律明白人”成功经验,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要发动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及成效,突出宣传“法律明白人”投身法治建设、热心公益事业的先进事迹,为培育“法律明白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共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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