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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21-0007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行服〔2021〕3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21-05-28 公开日期:2021-05-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改进提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9〕3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交办运〔2021〕2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便利化、便民化,我局决定从2021年6月1日起,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改进提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9〕3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交办运〔2021〕2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便利化、便民化,我局决定从2021年6月1日起,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我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参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输证》(JT/T1292—2019)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从业资格证》(JT/T1290—2019)等行业标准制作。

二、我市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后,将不再发放实体证件(含IC卡),并平稳有序推进原制发实体证件的回收工作。原制发的实体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后自然失效。

三、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均为合法证件。证照信息可通过江苏运政服务微信号或通过江苏交通运输厅官网综合查询(http://jtyst.jiangsu.gov.cn/col/col59979/index.html)进行核验。

四、实体证件与电子证照信息不一致的,以电子证照数据信息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常州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样例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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