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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22-000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场规则/监管执法(历史数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建〔2022〕4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2022-06-16 公开日期:2022-06-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行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决定开展2022年交通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常州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行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决定开展2022年交通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2022年以来运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全市(含辖市区)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二、抽查频次和比例

原则上每年度开展双随机抽查不少于2次,每次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抽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20%。

三、检查人员 

本次抽查工作由局建管处和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筹负责,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八大队和各辖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交通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人员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如抽到被检查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则自动回避。

四、抽查内容 

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抽查,详见《常州市交通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事项检查清单》(附件1)。

五、抽查工作安排

抽查工作计划于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双随机抽取。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双随机抽取系统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并对外公开。

(二)抽查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抽取结果开展集中抽查工作,抽查完成后形成抽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 

六、结果处理和公开

对发现的问题应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同时做好跟踪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和相关处理决定在本部门网站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

七、工作要求

1.项目招标人可参照检查事项清单提前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

2.项目招标人应履行法定义务,按要求认真提供被抽取对象的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对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并按时反馈抽查工作组。

3.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联系人:侯琴,联系电话:85686231。

附件:1.常州市交通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事项检查清单

           2.常州市交通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常州市交通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监管事项检查清单

(一)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是否按国家及行业招标文件范本编制;

2.招标文件中有无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3.招标文件设置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

4.投标保证金收退情况;

5.各类保证金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6.信用承诺书制度落实情况。

(二)开标评标定标

1.是否按照规定在省综合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2.是否按照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3.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4.是否依法及时公开开标、评标、中标相关信息。

(三)异议、投诉处理

是否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异议、投诉及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理或整改。

(四)签订合同

1.是否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2.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核心条款相违背,合同内容、价款是否合理;

3.是否签订《廉政合同》。

(五)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是否及时上报。

(六)其他需要检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附件2

常州市交通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是否按国家及行业招标文件范本编制;

2.招标文件中有无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3.招标文件设置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

4.投标保证金收退情况;

5.各类保证金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6.信用承诺书制度落实情况。

2

开标评标定标

1.是否按照规定在省综合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2.是否按照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3.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4.是否依法及时公开开标、评标、中标相关信息。

3

异议、投诉处理

是否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异议、投诉及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理或整改。

4

签订合同

1.是否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2.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核心条款相违背,合同内容、

价款是否合理;

3.是否签订《廉政合同》。

5

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是否及时上报。

6

其他需要检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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