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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4-000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知发(2014)7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4-04-14 公开日期:2014-04-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1〕74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国知发管函字〔2013〕34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知发〔2014〕5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常州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常州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
      2.常州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4月14日

附件1:

常州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
“护航”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1〕74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国知发管函字〔2013〕34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知发〔2014〕5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全市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全市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为我市专利技术的创造和运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力争全年各类专利案件立案量增长20%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结案率不低于90%,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和整治对象为全市各类商贸企业聚集区、商业街区和专业市场以及本地区的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查处的专利违法行为为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反复侵权行为、假冒专利行为、专利诈骗行为,以及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与假冒行为。重点查处的区域为各类展会、案件多发地区、假冒专利行为严重地区。重点检查的产(商)品为涉及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商)品,涉及我市汽摩配、刀具、地板等特色产业的产(商)品,涉及食品、药品、医疗机械等各类事关民生的产(商)品,以及机械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大宗出口商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争各辖市区局配齐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专利行政执法人员。
    市局和各辖市区局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局举办的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观摩法院、省局或者其他市知识产权局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积累办案经验,提高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要探索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简便、快捷的优势,通过依法调解,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促成和解,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二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健全调解案件管理、移送制度,深入开展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委托调解工作,探索知识产权局委托的纠纷案件调解工作。
    三要建立健全案源发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识别培训,组织志愿者针对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整治对象、重点检查产(商)品,开展走访调查,广泛收集专利违法行为线索,扩大案源,提高执法工作成效。
    四要完善举报投诉奖励与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中国(常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和“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工作,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专利违法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案件处理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专利权人维权确有困难的,要积极给予维权援助,帮助专利权人及时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利。
    五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责任制。市局和各辖市区局要大力加强执法办案责任制度建设,明确领导职责、办案人员责任,大力推行限期办结制、案件合议制、承办人员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优秀办案人员奖励制,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专利执法规程》、《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六要完善知识产权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我市大型展会知识产权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与展会举办方的工作联系与协调,会同展会举办方共同做好展会知识产权监管工作。
    七要建立专利违法行为公示制。市局要及时向省局上报处理案件信息,并对案件处理结果通过机关门户网站等适当途径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流通环节专项整治
    市局和各辖市区局要加强对商品流通领域的专利执法监管。以本地商贸企业集中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及专业市场为重点检查对象,会同工商、版权、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依靠监管员对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和商品流通集散地的专利商品进行梳理,进行重点检查。要坚持加强日常执法和开展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重点商品流通地全部检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要逐一登记建册,进行检索、分析和判定。对确认构成假冒专利行为且情节轻微的,要对销售者和生产者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发现的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要及时通知专利权人维权,并告知维权途径。对涉及民生、重大专利违法犯罪案件,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市局和各辖市区局要根据本方案负责查处本地区电子商务平台上被投诉方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处理被投诉方为当地企业的专利侵权纠纷,有效遏制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与假冒行为,规范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
    (四)加强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市局和各辖市区局要确定重点查处领域和重点查处产品,加大对产品生产源头的整治力度。加强对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装潢、产品说明书、产品使用手册等对外宣传资料的检查,对带有专利标识的,要检查其专利标识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本地企业专利权在本地区被侵权、假冒的信息收集和调查,对企业反馈的专利权被侵权、假冒的信息,要及时跟踪查处。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侵犯商标、版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相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查处。要结合专项行动检查,加强对企业的专利知识宣传,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对产品专利标注、专利产品对外宣传资料的审查,防止假冒专利行为发生。
    (五)加强对企业研发活动的专业指导与服务
    各辖市区局要积极开展对本地区企业研发活动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要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引导他们在研发前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专利发展态势和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确定自己的研发方向和路径,避免重复研究和侵犯他人专利权,并在研发过程中进行专利信息的跟踪检查,及时调整研究方向。研发完成后,根据创新成果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应当申请专利保护的及时申请专利保护。
    市局要针对我市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等重点发展产业和以碳材料为引领的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工作,定期向相关企业发布国内外专利申请动态信息,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技术研发,防范和规避技术研发活动中的专利侵权风险。
    (六)拓展“正版正货”承诺覆盖面
    要大力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全面开展。一要加强对“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的宣传,以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倡导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向社会承诺“不制售侵犯知识产权产(商)品”的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诚信守法、信誉至上”的良好社会形象。二要加大“正版正货”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商贸街区、专业市场申报和参与“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的省级和市级试点示范创建活动。
    (七)抓好专项行动宣传
    广泛宣传本系统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充分展示我市专利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行为采取的措施,曝光一批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民众,增强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的宣传,进一步提高“12330”社会知晓度,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提供通畅的投诉举报监督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和各辖市区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力量,保障经费,完善执法装备,严肃执法着装。市局要加强对各辖市区局的指导和服务,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大力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重心向各辖市区延伸,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成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
    市局要按照本方案的时间进度安排,在抓好自身专项行动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辖市区本次专项行动各时间段、各工作环节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通报信息
    市局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辖市区专利案件立案数、处理结案数等执法信息向各辖市区局通报,并将本市相应执法信息汇总整理后向全国专利执法办案报送系统报送信息,促进信息共享。
    五、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
    市局印发《常州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常州市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督导机构,对全市专项行动进行整体部署。各辖市区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本地区的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5月至10月)
    市局和各辖市区局按照本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完成专项行动期间各项工作任务。市专项行动督导工作组开展对各地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1至12月)
    各辖市区局对本地区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行动总结纸质材料盖章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电子件)。市局将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日前报送省局。
 
附件2:

常州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
“护航”专项行动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督导委员会主任:   杨伟红
督导委员会委员:   孙  奕、时玉松、陈林凤、汤  莉、尤霄峰、邢西哲、邱荣伟、谢  剑、周火男
督导工作组组长:   孙  奕   
督导工作组办公室: 赵  暖、胡建卫、汤夕勤、徐  扬、王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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