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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672/2020-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法〔2020〕1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0-03-02 公开日期:2020-03-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不断推进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
常州市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常州市政府:

2019年,常州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不断推进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职成效更加显著

(一)组织领导有力。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处牵头抓、业务处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年初,制定印发《2019年常州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把执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个人。在每周一次局办公会、每月一次行政例会上专题讨论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履职成效显著。2019年,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带着问题学,贴着民心改,有效推动民政惠民举措和十件实事落实落地。一是出台了助力脱贫攻坚开展精准救助、困境儿童分类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覆盖范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850元/月·人、“三无”、“五保”、孤儿、残疾人等救助标准稳步提升,慈善大病保险扩面到一般家庭,建成10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二是出台了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扶持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机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意见,高质量完成了养老服务发展指标,新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家、助餐点60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覆盖率分别达到75.8%和45.8%,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9%,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老年人占比达11.5%,适老化改造惠及3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三是出台了做好村规民约、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城市专职社工薪酬管理和职业体系建设等文件,创建了100个和谐(文明、平安)社区(村),提升改造了37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推进街道(镇)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平台全覆盖。

二、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学习宣传,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升

(三)落实普法培训。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局党委中心组学法方案》,局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领先学,全年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扩大会议的形式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全省第二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和2019年全省民政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积极组织拟领执法证人员参加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法讲座。

(四)开展普法宣传。根据“七五”普法精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清明节、救助机构开放日、中华慈善日、敬老月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殡葬、《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慈善法》、《养老服务条例》等政策的宣传。全年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21场,内容涵盖救助、殡葬、养老、地名、社区治理等。宪法宣传周期间,制作印发宣传图片,组织民政和基层单位通过张贴宣传图片,悬挂法治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遵法、学法、守法氛围。积极参加全市宪法宣传日活动,参加集体宪法宣誓活动,现场发放《民政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200份,做好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五)转化理论成果。针对新时代民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新特点,不断总结经验,挖掘成果,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年初在全市民政系统下发课题指南,并成立8个重点课题小组,共收到论文85篇,全部参加省级论文评选,其中10篇被评为省级获奖论文。通过转化理论成果,为建设法治民政提供理论基础。

三、推进规范管理,严格法规实施,依法行政制度更加完善

(六)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建立了《常州市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关于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有关局党组、局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在依法实施《纲要》的过程中,结合民政系统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民政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讨论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具体规定执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年内无重大决策失误。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常州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根据市委第二次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就市委下发的15个民政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各相关处室认真梳理,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服务处审核,局办公会讨论决定,15个文件中,有10个继续有效,1个修改,1个废止,3个失效。

四、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依法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八)深化救助体系改革。将“建立全市大救助体系机制”纳入市领导联系改革事项,整合32个部门、97项救助政策,初步建成“一门受理、一网办理”的“智慧救助”服务平台,推动救助服务模式从传统模式向集约集成转变,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从“闭门办理”向“标准运行”转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一网通办”“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

(九)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着眼擦亮“三项融合的康养品牌”,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首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成功落地,全市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达70%。纵深推进康复辅器具改革试点,成功举办第39届国际康博会,吸引177家展商、3万余专业观众参会。建成“1+10”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网络。2019年,租赁服务已惠及2600余人。

(十)深化乡村治理改革。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列入市委深改要点,出台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最美基层干部”社区书记许巧珍为原型拍摄的电影《桂香街》在全国上映。2019年9月份,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司陈越良司长在常考察调研期间,对常州的社区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十一)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按照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从政务管理新形势、审批服务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出发,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持续改进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2019年,民政窗口共办件466件,其中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45件。一是清理部门权责清单。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此次机构改革职能划分的要求,民政局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取消行政许可3项,处罚划转3项,确定划转2项,其他划转1项。目前,还有各类事项103项。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高质量推进“2340”工作目标,积极创建标准化窗口,再造合理化审批流程,按照市“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向窗口授权到位,积极推进“四个一”(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建设,落实“好差评”工作。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改革。逐步建立民政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着力提升民政服务的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

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依法执法工作有效落实

(十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常州市民政局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维护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按照《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目录》、《常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四个文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问题。

(十四)开展行政案卷质量评审。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组织对2019年1月至10月的办结的行政许可案件开展评查,从行政执法案卷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依据、执法情况、文书格式、案卷整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查。检查活动先由各业务处室,对照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再由市司法局对案卷进行抽查,通过自查和评审,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十五)开展民政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一是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依托核对系统实现省市联查,低保对象与2018年末同期相比减少1506户、2670人,同时将清退后符合低保边缘、临时救助等政策的困难家庭纳入相应保障。二是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发现“住宅式墓地”,全市累计拆除各类超标墓穴6331个、迁坟45718个。着力深化基本殡葬服务能力供给,加大乡镇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殡葬公共服务平台规范》获民政部行业标准立项,告别逝者、慰藉生者,绿色生态、文明殡葬的文化蔚然成风。三是做好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101人清理出“两委”成员队伍,健全了村(居)干部准入机制。四是开展民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连续第4年开展百家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市养老机构所有基础性指标及28项重大风险指标全部合格,2家养老机构通过国家标准化试点验收。五是依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105个,标准化整治率达100%。加快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出版了《常州地名文化系列丛书——常州城门与古桥》等一批转化成果。

六、完善调解机制,妥善处理纠纷,依法化解矛盾能力提高

(十六)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加强沟通与协调,引导群众选择并通过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化解矛盾争议。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100%。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集体讨论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上报备案制度。

(十七)着力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自2009年8月建立常州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后,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调解员则全部由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由具备处理纠纷、化解矛盾丰富经验的局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2019年我局共接待各类信访300余人次,其中重点来访13件次,网上咨询26件,局长信箱56件。信访办结率100%,没有一起引起矛盾激化升级,成功应对网络舆情。

七、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更加阳光

(十八)阳光政务主动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均严格按照要求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及时报送纸质文本,准确报送电子文本,规范编制目录,收到6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规定完成申请。

(十九)大力加强执法监督。根据《常州市新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法制监督相关工作均在平台上规范操作,通过法制监督系统有序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与人员,有效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与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的年审注册和清理工作。

(二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都认真办理,不断丰富“开门办提案”的形式和内涵,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视察和座谈,借智借力,助推民政工作新发展。2019年,共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6件(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28件)(主办23件,协办23件),满意率100%。

八、存在问题及2020年工作思路

2019年,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力量薄弱,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020年,市民政局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民政法治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十一)推进立法,促进民政法治建设。根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通知要求,做好“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常州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十二)积极普法,做好普法迎检工作。2020年,是“七五”普法工作收官年,要科学实施“七五”民政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的了解。

(二十三)依法行政,加强民政执法工作。积极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组织参加行政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考试,做好行政执法证的年审、注销和认领工作。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健全民政随机抽查对象库,完善民政执法检查人员库,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民政执法工作扎实开展。

(此件为主动公开)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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