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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9-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2019〕1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9-01-20 公开日期:2019-0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月20日


常州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健全预防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实现“一杜绝一控制双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工作目标,推动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责任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工作指南。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宣传贯彻《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探索市委常委联系督导辖市(区)安全生产、分管市长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模式,形成运行更加高效、落实更加到位、成效更加明显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和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强化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运行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在工作思路、用人导向、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和约谈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全面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内设机构。修订《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督促有关行业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推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安全监管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各类企业的监管执法主体。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检查执法内容,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五)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基层呼声较高的改革事项作为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完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季度考评、半年度考评点评及年度考核制度,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按不同地域和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提升考核质量和效果。

二、强化依法治安

(六)坚持依法治安原则。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结合“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的理解和认知。

(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注重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的结合,确保事前执法数量和质量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围绕事故防范,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高、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企业、严重和典型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执法。开展高风险危化品企业深度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化工(危化品)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提高深度执法检查质量。继续开展重大行政处罚绩效评估,巩固行政执法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扩大执法的社会影响,做到“执法一起、规范一家、警示一片”。组织市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地区间交叉执法活动,营造依法治安社会氛围。

(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和《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文书和执法卷宗式样,实行电子化统一管理。推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一体化”监督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一次到位机制,实现相关部门就同类事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每季度通报各地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修订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

(九)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科学、高效、客观的执法办案流程管理和全程在线机制,执法行为和过程及时入网登记。对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年内对各辖市、区的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适时组织对执法计划制订与落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执法案卷质量、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日常检查执法情况进行评估。

(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和“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坚持提级调查或挂牌督办制度。继续开展事故企业“回头看”,督促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对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及时下发通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预防机制

(十一)强化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出台《常州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办法》,推动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提高城市建筑、交通、管网、消防、排水排涝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旅游设施的检测维护。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十二)加快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方位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地区、分行业层层开展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发挥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企业的样板效应,推动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十三)推进安防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实施一批安防工程,以重要设备设施和重大危险源、高风险工艺、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提高风险隐患识别、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深化“科技强安”,在高危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措施。

(十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打好危化品综合治理攻坚战,逐条梳理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推进会,研究对策措施,运用专项督导、通报、约谈等手段,强力推动进展滞后地区、行业有序完成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全面实施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扎实开展检维修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危险作业环节风险管控。道路交通方面,围绕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攻坚行动,加强“两客一危”、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港口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国省干线公路安全、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事故多发的交叉路口整治和危桥改造。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强化现场管理,严防施工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着力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的违规行为。城镇燃气方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明确职责,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督促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管网的安全保护,形成监管合力。消防安全方面,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关键领域和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集中进行排查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冶金等工贸行业,组织开展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此外,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水上交通、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基层基础

(十五)推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通过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全过程管控,形成适应需求、自律诚信、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健全保险机构履约诚信机制,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和投保主动性,提升安责险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促进作用。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达标升级,扩大企业创建覆盖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行安全标准化评审与日常检查执法协同机制,加强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效。

(十七)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分期分批对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从事危化监管、工贸监管、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一线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充分依托基层全要素网格架构,指导网格人员履行好安全生产信息员、宣传员职责。

(十八)健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及征用补偿机制,在高危企业推广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十九)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建立地方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活动。完善安全培训考核机制,加快培育社会化安全培训机构,满足对“三项岗位”等重点人员的培训需求。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平台等载体,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十)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常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与辖市、区监管平台模块的整合和应用,加快建设安全生产移动监察执法系统,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应用模块。及时更新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规范企业诚信申报数据采集和审核。按照市政府和江苏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建设完善系统数据对接接口,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助力安全生产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二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省、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方式,探索“不见面审批(服务)”新方法、新措施、新途径。推进办事流程“可视化”,企业可以从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审批信息系统查询到审核、核查、决定、送达等具体环节,全流程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把准入关的同时,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法,保持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质效,不能因取消证明而降低安全标准、触碰安全红线。

五、加强党的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二十二)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优化政治生态的要求,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三)加强队伍建设。以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为根本遵循,加强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新局面。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奋发有为,迎难而上,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机构改革的部署和决定,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坚持从严管理和激励担当相结合,健全鼓励激励、失职追责机制,多措并举调动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十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正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效解决安全监管浮于表面、执法检查重留痕轻实绩等顽瘴痼疾,以良好的作风抓落实。积极应对安全生产领域的新问题、新挑战,敢于担当、直面困难,切实扛起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政治责任,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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