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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4-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4〕71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4-09-10 公开日期:2014-09-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统计局

2014年9月10日




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

应 急 预 案


    一、为了保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正常进行,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根据《国家统计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常进行的事件。如试卷丢失、试题内容泄露、大规模有组织作弊、骚乱等;地震、火灾、水灾、传染病、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组织机构

    (一)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小组代行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急工作小组职责为:修定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接收突发事件的报告;向江苏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急工作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协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完毕之后,向江苏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处理结果,获得批准后终止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二)各辖市、区统计局成立本地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急工作小组,制定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应急预案,履行相应职责。

     四、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统计机构,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急工作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突发事件的性质、造成的影响及其范围;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其他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内容等。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向省级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并经批准后启动如下应急反应措施:

     1、了解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影响、可能造成的危害等,确定突发事件的级别。

     2、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以保障全局稳定、损失最小、影响最小为原则,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制止突发事件的进一步恶化和发展。

    3、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提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如何进行的具体意见(如,按期举办、在全省或部分地区延期举办、在全省或部分地区启用备用试卷等),报告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急工作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当事实证明突发事件危险已经解除的,及时报告省级统计系统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解除警报,并中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五、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向省级统计系统应急领导小组提供详细报告。对工作进行认真整改,一方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一方面继续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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