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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1年常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2-000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2-03-31 公开日期:2012-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1年常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1年常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总结了2011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文本送交和2012年工作思路共七部分。

  一、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安监局坚持以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为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网上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及时补充完善本单位上网公开和直接公开的具体内容,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截至目前。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统计分析、机构设置与职能、综合业务工作等重点信息。

  我局领导班子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各业务处室的负责人组成,制定了《常州市安监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常州市安监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切实保证了政务公开的领导和制度配套。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力推进,同时有效促进了我局的信息化建设。为了更好地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市信息办的要求,我局准确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借助全市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内容。

  1、政府网站。2011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安全生产信息361条,发布公文信息116条,发布事故快报信息 15条。

  2011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共对2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挂牌督办

  2、媒体报道。2011年,共参与了四场新闻和网络媒体的互动活动,其中,2011年1月和4月,市安监局局长冯志明、副局长周南平、叶国宁两次走进常州电台“政风热线”栏目,介绍安监局主要工作职能,解答市民有关安全生产问题;2011年9月,市纠风办举办请群众评议,促争先创优——政风热线走进基层站所特别活动,市安监局行政服务处马宏春处长就行政服务窗口职能、履行职责及服务承诺情况等现场述职汇报,接受服务对象、群众代表、行风监督员质询评议;2011年11月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士庆做客常州市政府网站就工业煤气安全知识、煤气中毒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与网友在线交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六、信息文本送交

  按照信息办和档案管理的要求,我局定期对已经发布的信息制作纸质文本,并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送交市档案局现行文件查阅处。截至目前已经送交到2012年2月份。

  七、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常州市安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在2012年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受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依照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和部门工作要求,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报送及市局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提高来信回复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率,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我市安监工作的满意度。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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